【本報訊】10.1全港各區多處衝突,警方先後拘捕269人,昨日多人被起訴及提堂。其中電子競技選手張浩輝(23歲)當日清晨已在家中被捕,警方稱其住所藏有五罐白電油及單據,起訴他與其他人串謀參與暴動。案件押後至11月29日。
有被告指警要求戴裝備拍照
同日,地盤男工羅偉洛(26歲)、李翠婷(19歲)、城大學生何善航(19歲)、音響男工楊任濤(21歲)及冷氣學徒黃薃匡(17歲),被指在油麻地不同地點,分別管有手銬、伸縮警棍、改裝鐵通、鎚仔等物,各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辯方庭上投訴,警方在黃、楊未見律師前,要求他們戴上防護器具並手持撿獲物品拍照。案件押後至12月5日。
男文員魏家煒 (29歲)亦被指同日在灣仔軒尼詩道321至331號外,襲擊督察林泰金,導致林背部觸痛及軟組織受損。案件押後至11月14日。
此外,男被告陳振傑(22歲)被指同日在屯門V City商場對面,管有7厘米迷你刀等攻擊性武器。警方又將對講機、黑色面罩、護目鏡及膠索帶等物,定義為「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對陳控以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再訊。大專生李凱彤(19歲)亦被指同日在屯門鄉事會路攜帶一把𠝹刀,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押後至11月14日。地盤工莊子東(64歲)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在9月22日在V City外馬路襲擊警署警長嚴潔賢及警員58991戚健暉。案件排期至11月28日作審前覆核。
所有被告獲准保釋,但須宵禁及不准離境。
案件編號:ESCC2256/19,KCCC2469/19, ESCC2257/19, TMCC1939、1953-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