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遭警威嚇「一槍一件」

被告遭警威嚇「一槍一件」

【十.一黃大仙衝突】
【本報訊】「十一國殤,六區開花」,當日發生多次警民衝突,警方拘捕269人,27名男女被指在黃大仙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件昨提訊,辯方披露,有警員曾向被告說:「你哋咪繼續出嚟囉,我收工陀埋支炮出嚟,咪一槍一件囉!」 控方照例要求各被告保釋期間守宵禁令,惟辯方反對,更譏諷謂若特首認為有需要,可依據《公安條例》頒下全港宵禁令。

昨分三案處理,8男7女被告被指在龍翔道一帶參與暴動,年齡介乎16至28歲,11人是學生。其中6人仍留院,本月10日再訊,其餘被告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法庭准各人不用宵禁保釋。

被指十.一於黃大仙參與暴動的被告獲准保釋,在支持者護送下離開法庭。謝榮耀攝

15人涉暴動

15名被告為郭小杰、張啟昌、何文謙、溫梓霖、麥浩偉、譚鈞朗、姓鄧學生、方銘、楊泳儀、桌巧珠、郭晞桐、鄧茜芸、戴珮玲、王明佑、伍祖儀。另學生林子浩涉在東頭村道參與暴動,准保釋但須宵禁。

有6名被告投訴在不自願或被誤導的情況下戴上裝備供警方拍照。大律師黃宇逸投訴,警方遲了8小時才為被告譚鈞朗安排醫生,警員押解譚回家搜查時,有警員在警車上對譚說:「你哋咪繼續出嚟囉,我收工陀埋支炮出嚟,咪一槍一件囉﹗」

另一宗涉7男4女被告,年齡介乎14至29歲,7人是學生,最年幼的是中三生,其餘是工程師、私家註冊護士及教學助理,他們被控在鳳德道及盈鳳里參與非法集結。據悉,警方在驅散行動期間,拘捕正在逃跑的十一名被告,惟指控並無指明各被告有何實質行動。11名被告包括高子晉、甄健輝、梁蔚柔、呂諾兒、許忻陽、李咏梅、羅妙霏、林坤偉、鍾孝庭、姓楊和姓吳學生。

當中女被告羅妙霏仍留醫,本月10日再訊,其餘10名被告則11月28日再訊。控方不反對各人保釋,雖事發於日間,但觀乎近期不少事件均在晚上發生,望法庭能頒下宵禁令及不得離港。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反對控方要求被告宵禁和不得離港等條件,因各被告僅涉非法集結罪,比暴動罪輕微,且事發於日間,不認為需頒宵禁令,更謂若特首認為有需要,可依據《公安條例》頒下全港宵禁令。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終准被告保釋,不用宵禁。

案件編號:WKCC3817、3824、KTCC1766/19

有涉非法集結的被告保釋後哭泣,女親友為他抹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