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種族均衡 不單取決成績平權措施不利亞裔 哈佛招生判合憲

考慮種族均衡 不單取決成績
平權措施不利亞裔 哈佛招生判合憲

美國長春藤名校哈佛大學被指收生制度歧視亞裔學生,遭學生權益組織興訟控告,在審訊完結接近一年後,聯邦法官前日終於有判決,指哈佛考量種族均衡的招生方針是符合憲法,認為該校並無蓄意歧視亞裔申請人。敗訴一方已表示會提出上訴。

反對平權措施的「學生公平入學」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認為,亞裔學生成績優秀的比例高於其他族群的學生,但由於哈佛收生不只看成績,亦考慮種族均衡、對不同種族設「配額」,故意減少錄取亞裔生,而增收非裔與拉美裔申請人,因而出現了有非裔生與拉美裔學生學業成績遜於未獲取錄的亞裔生。

變相提高入讀門檻

SFFA指控哈佛此舉變相將亞裔生入讀門檻提高,更評估假如只比成績而不計膚色,哈佛的亞裔生人數會是現在的兩倍。SFFA認為,哈佛現時政策是相當於懲罰亞裔,屬於非法歧視。

哈佛方面則表示,該校對於申請人是採用全面策略評估,考慮學生的學業表現外,還要看課餘活動、成長經歷、個人特質等等,種族只是一個非主要因素。據該校統計,目前哈佛有23%學生是亞裔,而且這比例一直在增加。其他長春藤大學與民權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都撐哈佛。

麻省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伯勒斯(Allison Burroughs)認為,哈佛的招生過程不完美,但符合憲法。她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哈佛)仇視任何種族」,「收生時考量種族,必然令未受優待的種族有某程度的損失。但為着達到大學人口多樣化,以及因此帶來的益處,這是合理的做法。」

敗訴一方表明上訴

哈佛大學校長巴科(Lawrence Bacow)歡迎裁決,認為反映了多樣化的重要性,重申收生時要考慮種族與多種因素,「有助我們達致學生群多元、從而令學生獲得更充實教育的目標」。

SFFA表明會提出上訴。「我們對法庭維護哈佛歧視性質的招生政策,感到失望。」組織發起人布盧姆(Edward Blum)發聲明說:「我們相信我方向法庭提交的文件、電郵、數據分析和證供,已揭示了哈佛是有系統地歧視美籍亞裔申請人。」
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