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罕禁旁聽市民戴口罩

法官罕禁旁聽市民戴口罩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指政府正研究《蒙面法》,引發社會熱議。一名公眾人士本月初到粉嶺裁判法院聽審,因身體不適戴上口罩,被裁判官要求出示醫生證明,最終因無法出示醫生紙而無奈除罩,她質疑法庭是否率先實行《蒙面法》。有律師指從未聽聞有法官要求市民脫下口罩,亦不明理據何在,但稱法官在庭內有權作指示。

章小姐9月9日到粉嶺裁判法院公眾席旁聽,當日她因身體不適,為免傳染他人,遂戴上普通藍色外科口罩到場。她稱,當時裁判官陳炳宙曾着她站起,詢問她是否持有醫生紙證明患病,惟她欲於聽審後才求診,故未能出示醫生證明,陳官遂要求她除下口罩。章小姐又引述陳官指,「喺我個法庭,冇醫生紙係唔准戴口罩」。章小姐無奈將口罩除下,但對此感不滿。

翻查司法機構網站,當中提及「為對法庭表示尊重,以及確保法庭運作暢順,所有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的人士,衣着應整齊合宜,以配合法院莊嚴的形象」,並無指明不能佩戴口罩。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指,未曾聽聞有相關情況,難以理解裁判官要求公眾人士除口罩的原因,「純粹想遮住自己個樣,都唔能夠話唔畀人哋咁做,呢個自由嚟」,認為只要尊重法庭及不影響審訊即可。

律師:冇見過啲官鬧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基於禮節原因,公眾進入法院旁聽席時一般需要脫下帽子和太陽眼鏡,但從無聽聞法官或裁判官要求市民脫下口罩。不過他解釋法官或裁判官對控制法院秩序有很大的話事權,確實有權作出一些指示。律師文浩正則指法官不容許庭內人士戴口罩、帽及太陽眼鏡均為法庭正常禮儀,「但我冇見過啲官鬧(戴口罩市民)嘅」,現時亦有法官容許市民戴口罩到庭。惟他稱沒明文規定庭內衣着,主要由法官作決定,「有啲(法官)寬鬆啲,有啲比較緊啲」。司法機構回覆不評論個別個案,僅指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權作出指示,又稱如收到對個別法官或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會按既定機制處理。
■記者伍雅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