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的頭號敵人 - 馮睎乾

習近平的頭號敵人 - 馮睎乾

十月一日,警察意圖謀殺中五學生,盧偉聰深夜開記招解釋,不用聽也知道是廢話。記者問,為何警員開槍不射向手腳?為何不用布袋彈等殺傷力較低的武器?盧偉聰說:「同事在電光火石之下受襲,防止自己及同袍受生命威脅,他在短時間作決定向施襲者開槍,我相信這是他當時認為最好的判斷,我覺得是合理和合法。」接受這套說法的人,不叫藍絲,叫弱智。

第一,盧偉聰短短幾句話,充斥着「我相信」、「他認為」、「我覺得」等用語,他已很老實地告訴你,自己的廢話純屬個人意見。如果單憑「我覺得」就可決定一個人有沒有罪,還需要法庭嗎?盧偉聰根本連狡辯的能力也沒有。

第二,警察開槍的那條片,我看過藍絲流傳的「完整版」,我現在告訴你當時實況是什麼。片段開始,大約十個黑衣示威者發現一個持長盾的警察,警察見人多勢眾,慌忙逃跑,未幾絆倒在地,七八個黑衣人一擁而上圍攻。影片顯示他們手上有錘子、士巴拿和幼鐵棒。看到這兒,你一定以為那警察的生命受到威脅吧?錯了。

原來警察倒地的位置,旁邊至少有七八個裝備精良的警員,他們有手槍、橡膠彈長槍、胡椒噴霧、盾牌和警棍。由於我們不是在看《葉問》,兼且土地面積有限,一百人圍毆一人的場面是不可能的,所以能包圍倒地警察的示威者,極其量只有六七個。如果七個受過正規訓練的鐵甲威龍,面對七個拉雜成軍的示威者,也「覺得」生命受嚴重威脅,非要開真槍不可,那代表什麼呢?

那只代表香港警察不專業,或更老實一點講,他們是低能的。我不怕你殘忍,最怕你低能。

第三,警員之所以在「短時間」內作出開槍決定,是因為之前已受到長時間的心理暗示,令他們不把示威者當作人。前線警一直受高層煽惑,習慣將示威者視為「object」和「曱甴」,所以他們在緊急關頭,下意識就拔槍射殺。由此可見,那個表面上「電光火石的決定」,實際上是源於有系統、有組織的長期洗腦。洗警察腦的客觀效果,是以暴「製」亂。

十月一日本來很易過,只要讓警察像721那樣不見人,就不會有任何暴力場面;沒暴力場面,習近平就可風風光光做喜事。到底是誰下的決定,這天要放一群不知是否正式錄用的警察出來呢?不早不晚,偏在十月一號,向學生兜心口開槍。這一槍,不單打向那年輕人的胸,還隔着千山萬水,轟破了習近平的夢。原來香港警察,已進化到不用給習近平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