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和六四的距離只有3厘米 - 曾志豪

我們和六四的距離只有3厘米 - 曾志豪

子彈打中學生的胸口,距離心臟只有,3厘米。

學生距離鬼門關只有3厘米。

警察和濫殺的距離,也只有3厘米。

香港也和六四的慘劇,只有3厘米。

盧偉聰出來沒有經過調查沒有聆訊甚至沒有詢問中槍傷者的口供,已經一口咬定,警員開槍合情合理合法。他是火上澆油,他是把香港和六四的三厘米距離,推前一步。

警員在現場生命如何受到威脅?全副裝備還有一個硬得像林鄭態度的頭盔,中學生示威者只有一個浮板和軟綿綿的膠管,究竟如何能對警察作出「威脅生命」的暴力?警察一堆武器,手槍實彈居然是唯一選擇?元朗721你們也有槍,為甚麼不替生命受威脅的市民出頭開槍打白衣暴徒?

城市大學編委拍得的畫面可以見到,當時持槍警員眼前只有一個示威者用軟管打他的手部,這個攻擊能如何對警員生命受到威脅?他身邊有一圈的同袍有槍有盾牌,你說那一刻他不開槍的話,又會有甚麼生命威脅?

事後,片段所見,黑警不允許急救,只顧着制服另一個示威者。拖延了三分鐘救援時間。你們開的槍,不知道有人中了槍傷,難道就不應該去醫治?即使這些是暴徒,他們最多被判坐牢,罪不致死啊!為甚麼警察可以把自己當成法官,即場判示威者死刑?

事後盧偉聰迅速把事情定性合法合情合理,即是免死金牌,警員打死人也毋須問責。這真正是火上澆油,市民對警察只會更憎惡仇視,暴力抗爭只會更多。反正警察已經失去常性,搜車搜到連司機都要雙手放上頭頂踎在地上,這不是執行公務,是公報私仇。警察敵視市民,市民還靠誰保護自己?

日後警察和抗爭者對峙更簡單,近戰埋身只要有動作,都可以拔槍射擊,但他們有無想過,你對面的只是一個中學生?你真要殺死一個在這個暑假之前還只是打機拍拖無憂無慮的少年人?

當警察視餐刀雷射筆為攻擊性武器,藏有三張八達通是偷竊,問你跌咗良心是對警察有敵意要拘捕甚至打穿頭,這種判斷力的警察,你相信他那刻判斷自己生命受威脅,可信合理客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