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收生歧視亞裔案入稟團體明言上訴,甚可能告到聯邦最高法院。高院在1978年裁定大學收生不得設種族配額,但校方為了促進校園多元化,種族可列入收生考慮因素。這裁決當年僅以5比4輕微多數通過,保守派多年來謀求推翻。
高院在2016年一名落第白人女生告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種族歧視的案件,維持准許種族平權措施的裁決,同樣准許校方整體評估入學申請者背景和成績時,考慮種族因素,但亦要考慮偏好某些地區和社會階層的其他收生制度,是否可行和可以實現校園多元化目標。
或推翻過去逾40年裁決
該裁決亦僅以4比3票數通過,而投關鍵一票的游離保守派大法官肯尼迪,現已退休,由保守得多的卡瓦納接替。保守派人士因而相信,此時挑戰平權措施的官司如上訴至高院,甚有可能推翻過去40多年的裁決。
美國有線新聞網絡/《華盛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