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份香港人對十一國慶日、國殤日、國難日……之類,根本很冷淡,遙遠又複雜,無心更無力,而且好像沒什麼關係,愛不愛?恨不恨?悲不悲?喜不喜?順不順?逆不逆?──這些都是各人「心」的事,利誘威嚇強制或以死相逼,似乎作用不大,只能發自五內。
港台「《城市論壇》有心人──珍惜這個家」投票活動,今日截止:「國慶70周年,你有沒有因成為中國國民而感自豪?」,八成多剔「沒有」。其實何不問問:「你有沒有因身為香港人而感自豪?」,相信答案不言而喻。
人道十一「國殤日」,遙祭死於國事無主之鬼,算了管不着,大家沒有發言權。不如說是「港殤日」,以後都黑衣哀悼所有付出沈重代價的為公義抗爭者吧。
這個「殤」,部首為「歹」,11劃。一看已知不是什麼好事,可以解作喪亡,非正常橫死,人人悲憤莫名──其實它的正解,是指「幼年夭折,還沒到成年就死於非命:16至19歲死為長殤、12至15歲死為中殤、8至11歲死為下殤、7歲以下為無服之殤……」──泛指年輕人為理想失去寶貴生命,尤其陣亡者。香港沒有戰場,但處處是戰場,處處有危險和不幸,生死一瞬間,虐殺遭毀屍滅跡,人權自由淪喪前景黯傷,難道不是「港殤」嗎?
所以,應為十一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