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地盤男工因毀壞輕鐵站八達通機而被起訴,獲准保釋候訊期間,深夜在地盤被警員截獲,發現他身負宵禁令,隨即將他拘捕。辯方律師昨在庭上為他道出苦衷,指男工因政見問題遭家人經濟封鎖,惟宵禁令使他工作受掣肘,影響收入;同時他又對身負宵禁令難以啟齒,故當上司要求他加班時他無法拒絕,因此才違反命令。裁判官聽過陳詞後接納解釋,批准男工繼續保釋,毋須新增條件。
因政見遭家人經濟封鎖
被告吳兆軒(22歲)昨被警方押解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指於本月8日,毀壞輕鐵青松站1號月台上的一部八達通終端機,被控刑事毀壞罪。
控方表示,被告所涉案件於本月9日提堂,他與同案另一人各獲准以5,000元保釋至11月4日再訊,條件包括每周到屯門警署報到四次,以及每晚10時至翌晨6時宵禁。惟前晚11時35分,被告在香港國際機場附近地盤被警員截獲。據悉當時他身穿印有建造業相關標誌的上衣,沒有戴口罩。辯方表示,被告與家人政見不合的遺憾事實,是其違反宵禁令的起因,強調他並無任何犯罪意圖。律師指家人對被告施經濟封鎖,其上司稱地盤要趕工,被告難告知對方他正遵守宵禁令,故選擇加班。
控方又指,被告本月16日未有依時向警署報到。辯方解釋,當日被告開工期間感到不適,早退回家休息,因而忘記報到。被告醒來後,發現已是翌日,於是立即向律師求助,並在律師建議下,當日已親身到該警署解釋;而律師亦即日以郵寄及傳真方式解釋因由,並附上被告的病假證明書。法庭隨即向該警署查詢,並確認警方曾收到律師發出的信件及被告的病假紙。
辯方續指,被告自願更改保釋條件,往後每天向警署報到。辯方坦言對被告的決定感到驚訝,僅希望法庭知道他的苦衷,明白他並非蓄意違反保釋條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最接納辯方解釋,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TMCC1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