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檢控官被控踢凹冚旗的士

高級檢控官被控踢凹冚旗的士

【本報訊】律政司前高級檢控官布偉倫(Edward Joshua Brook)被指去年在中環因不滿遭拒載,憤而踢凹的士車身。同年8月退休的他否認刑事毀壞罪,昨在東區法院受審。涉案的士司機供稱,當日他因有約,故早已「冚旗」,又向被告表明不載客,其後聽到車身傳出「砰」一聲,轉身見被告後退,認為是他踢或打的士,遂下車質問被告,對方聞言即謂:「係我踢你㗎!邊個叫你唔車我返屋企?」

司機稱被告飲醉 擅自上車

的士司機王季林供稱去年3月16日晚上約11時,駕駛的士途徑中環雲咸街70號一帶,已見被告布偉倫(60歲)和另一女子在遠處截的士。他駛近時向被告表明不載客,續隨前車緩緩離開,其間聽到的士後方傳出「砰」一聲。他下車質問被告「做乜踢我架車」,同時檢查車身,發現左後方沙板近油缸處有約8吋長凹痕。他重申不會載客,被告及女子卻逕自登上的士,他只好報警。王形容被告當時「想打我,好惡」。

辯方盤問王時指,涉案的士一度很接近被告,被告要跳起免遭的士撞倒。王只指被告「飲到好醉,邊個夠膽載佢」,及後再答「有乜可能」。辯方並指王聽到「砰」聲時其實不知有甚麼物件撞向的士,而該物可以是拳頭、手袋或腳。王稱「可以咁講」,後來謂不會是手袋,可能是拳頭或腳。控方在庭上透露,王以往有濫收車資、非法兜客等紀錄,多次被罰款及停牌。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138/18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