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記錄危險藥物 西醫緩刑

無記錄危險藥物 西醫緩刑

【本報訊】註冊西醫汪育德(Wong Yuk Teck)因未有填妥危險藥物登記冊,2016年2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5項控罪,涉違反《危險藥物規例》第5(1)(a)條及(7)條的規定,被罰款15,000元。香港醫務委員會昨日就案件召開紀律聆訊,判汪育德除牌一個月,緩刑半年,其間需接受署方監察。

案情指衞生署職員於2015年7月15日,在被告醫生汪育德的香港仔診所進行危險藥物檢查,要求被告展示所有危險藥物協助調查,揭發被告未有就5種危險藥物包括Lorazepam 2mg、Diazepam 5mg及Methylphenidate 20mg等,按照《危險藥物規例》(第134A章)的法定要求,填寫購入藥物的地址、購入份量、發票號碼及剩餘份量等,案件於2016年2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被告承認5項控罪,最終被罰款共15,000元,同月底汪去信告知醫委會。

辯方求情時呈上求情信,指被告行醫25年來紀錄良好,是次案件令他精神蒙受巨大壓力,他對錯誤深感後悔,事件實屬行政失誤,未有涉及過量處方影響病人,其診所亦已沒再存放危險藥物,希望醫委會從寬判刑。

需接受監察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指,填寫危險藥物登記冊簡單,註冊醫生只要細心處理,要達到法定要求應毫無難度,考慮到被告沒有違規紀錄,過程合作,其診所自2015年亦沒有再存放危險藥物,故判他除牌一個月,緩刑半年,其間需接受監察,處方會隨時派員到診所進行檢查。
■記者王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