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送中運動至今已有逾200人被起訴,其中約80人被控暴動,案件日後有機會在高院或區院聆訊。早前有連登仔呼籲港人「登記成為陪審員」,盡公民責任,守護法治。要成為陪審員非常簡單,只要是本港居民,有預科學歷及懂中文或英文等已符合資格,便有機會被司法機構抽中出任。本報發現,有來港四個月持工作簽證的內地人,也被加入陪審員名單。有入境處職員表示,在家鄉持大學學位的菲傭,也會列入名單上。
記者:鄭語霆
現時《陪審團條例》未有規定陪審員須由永久性居民擔任。來自廣東、28歲的阿輝(化名)去年獲本港一間建築公司聘請,同年7月持兩年工作簽證來港,這是他首次來港工作。四個月後,他收到司法機構來信,當時還心想「我係咪惹咗啲乜官司」。原來該信是「出任陪審員通知書」,告訴他獲加入陪審團名單。阿輝從沒主動向本港任何機構申請做陪審員,當時收到信後感愕然:「我啱啱到香港,又唔係好了解。(原來)有個陪審團名額,然後又放我入個list(名單)度,冇乜心理準備。」於是他自行找資料,後來有港人同事後來告訴他,要等法庭日後從陪審員名單中隨機抽選,若他獲抽中便會通知他。阿輝至今未收到通知他要參與陪審員遴選。
大學畢業菲傭亦納入
阿輝坦言對風土人情不太熟悉,對於想不想擔任陪審員實是「一半一半」。但他亦表示陪審團是個好制度,若只交由法官一人的判斷「未必係最準確嘅選擇」,多些人參與判決更客觀。他希望法院能安排培訓,讓市民更了解陪審團工作,以免正式出任陪審員時因不熟悉相關流程而「盲摸摸」。
入境處回覆《蘋果》查詢時指,除根據《陪審團條例》第5條獲豁免出任陪審員的人士外,人事登記處會將其他合資格居民的名字交予司法機構,由司法機構將名字納入陪審員名單。至於非永久居民會否被抽中成為陪審員,有入境處職員舉例指,外傭持有本港身份證,並畢業於菲律賓某大學,其名字也會在名單上;至於司法機構會否抽中她任陪審員,則非處方決定。
究竟獲抽選為陪審員的非永久居民,佔整體獲抽中為陪審員者多大比例?司法機構抽選陪審員時,又會否將非永久居民排除在名單之外?司法機構回覆指並無收集相關資料,指陪審團的制度和相關事宜有法律規範;為方便公眾了解陪審團制度和相關事宜,司法機構製作了小冊子供公眾參考。
條例未清晰定義居民
大律師潘展平指出,現時《陪審團條例》未有清晰定義何謂「居民」,認為條文加入有關定義會較理想,否則各人對此會有不同演繹及爭議。他指陪審團制度的構思是由本地居民的經驗、想法等,判斷某些行為是否有罪,他認為居港滿七年才合資格出任陪審員會較佳,因他們較能理解香港的文化、思想和邏輯,「如果你搵個鬼佬判非禮案,可能同香港人睇非禮案好唔同」。
事實上,收到出任陪審員通知書後,亦非立即有機會被抽中遴選陪審團。高等法院每兩年會更新一次陪審員名單,最新一份名單在去年10月前擬定,在今年2月獲確認,總人數逾73萬。換言之,去年10月起才收到出任陪審員通知書的人士,最快要到2021年2月後,才有機會參與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