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政可恥】
【本報訊】「守護孩子行動」義工上周六晚在元朗被警方拉入後巷腳踢虐打,代表示威者的民間記者會譴責警方行為令人髮指。但據有線新聞引述消息稱,雖然已有兩段短片拍攝到過程,但由於無清楚拍到警員腳部踢中男義工,警方內部認為警員無施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難以單憑短片判定警隊對或錯,更讚揚警隊在過去三個月鎮壓示威行動中未有造成大量死亡,已屬相當出色。
記者:麥志榮
上周六元朗衝突中,「守護孩子行動」義工被警員拖入後巷,有三段短片顯示警員踢向躺卧地上身穿黃衣的義工。但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前天卻形容「警員踢向地上一件黃色物體(yellow object)」。
警翻看私刑片 稱長槍移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被記者問到是否認同警方的言論。她表示,作為特首難以就個別影片發表個人意見及斷定對錯真假,因同一事件常有不同版本。她呼籲受影響人士向監警會或投訴警察課提供資料,又稱警隊是維護香港法治的非常重要元素,她支持警隊,但不代表會縱容警方的違規或錯誤行為,監警會亦是在她的全面支持下,就反修例運動的警隊執法問題展開研究工作。
林鄭又指,警方面對艱難時間及巨大壓力,示威活動持續長時間,當中有很多不確定性及未能預知情況,事實上過去三個多月未見有大量死亡發生,在國際標準而言已是相當出色(the fact that after over three months we have not seen major fatalities in Hong Kong is, by world standard, because I have been meeting overseas dignitaries and senior officials, quite remarkable.)。她還說不知道警方的「克制」可以再維持多久,因為要視乎實際情況,希望外界信任現場指揮官。
有線新聞昨引述警方消息稱,警方已「逐格睇」翻看有關事件片段,認為只是警員身上的長槍在移動,而非警員用腳踢,因為若用腳踢,警員身體的移動幅度應更大。拍攝其中一條片段的街坊Winnie表示,肯定警員有用腳部去踢,但是否踢到地上男子則因角度問題看不清楚。她擔心個人安全,所以不會主動投訴。拍攝另一片段的蘇先生指出,當時看到警員的腳在不斷動,但由於警員遮擋了地下男子,看不到是否有踢。
民間記者會促重組警隊
好鄰舍北區教會堂主任陳凱興表示,事件中的義工已獲保釋並回家,正在休養,他們亦暫未掌握他被捕過程具體狀況。
民間記者會昨晚舉行,其中一名發言人化名「黃物件」諷刺警方。記者會的聲明譴責警方醜惡低劣行為令人髮指,事後辯稱警員只是踢向黃色物體,是草菅人命及侮辱全香港人。
另一化名「毛刑責」的發言人表示,他們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以5分為滿分,警隊評分僅為0.2分,近九成人給予0分。調查又顯示,市民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已不足以解決警方濫用暴力問題,必須解散並重組警隊,才能重建港人與警隊間互信。民間記者會又警告政府必須在十‧一前回應五大訴求,否則香港人將以自己的方式為黨慶「贈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