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踢義工 警稱踢黃色物體

狂踢義工 警稱踢黃色物體

【元朗私刑】
【本報訊】上周六元朗衝突,40防暴警將「守護孩子行動」義工成員拖入後巷施襲,有影片作證。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昨回應時形容「一名警員踢向地上一件黃色物體(yellow object)」,稱不知道那件「物體」是甚麼,又辯稱網上有另一段較清 晰影片顯示警員沒打人,其後改口指該影片模糊,無法判斷,可能是物體、人、袋或背心。他又反問到處都有攝影機,警員會否愚蠢至在公眾地方襲擊任何人。
記者︰趙雅婷 何家朗 曾偉龍

周六晚10時許,一名穿黃背心的「守護孩子行動」成員在元朗鳳攸北街被指襲警,被40名防暴警員拖入後巷施襲。除周日曝光的短片,昨再有另一條在網上流傳的短片顯示,多名警員圍住躺卧地上的黃衣男子,片段拍攝者稱,看見警員向被捕人士撐了一腳,其後繼續拍攝,又再看見一名警員疑似向他再踢一腳。這時候在樓上大廈平台拍攝的一名女子大叫「阿sir唔好打人!停手!影住你啊!」數名警員知道有人拍攝,即以白光燈射向鏡頭阻擋拍攝。

韋華高昨辯稱警員無行為不當。

反指黃衣男被捕時襲警

韋華高昨在警方記者會上表示,不清楚片段中「黃色物體(yellow object)」是甚麼,但有其他更清晰影片顯示警方沒不當行為。記者再追問,韋華高改口稱:「當我說他是一件物件時,我下一句原來要說片段模糊,他可以是一件物件、一個人、一個袋或一件背心」,並辯稱他初看片段時需要問被帶入後巷三人的衣着,以確認他是否一個人。他又反問,在明知被拍攝下,「你覺得警員會否蠢至襲擊被扣人士?我不認同」。至於「七警案」在前,警方現階段為何肯定非行私刑,韋華高再「褪軚」稱暫不肯定,但五年前有,不代表今天有。他又稱,網上兩段片段顯示完全不同事件,不可能同時反映真相,警方會嘗試聯絡拍攝者確認片段真偽。被要求公開另一條片段時,韋華高卻指片段在網上廣傳,相信傳媒可自行尋找。韋華高稱,警方以涉嫌襲警拘捕黃衣男子,指他當晚數次推撞一名警員,並將他推倒,被捕時更以右手攻擊警員。

曾健超轟毫不尊重生命

拍下片段的街坊Winnie指,受害人被拖入後巷,至少失去意識10分鐘,在救護員救治後才恢復清醒,並肯定被踢者是被捕人,不是死物,批評警方指被踢者是「黃色物體」是講大話及誤導巿民。

另一名拍攝片段的蘇先生直斥被踢者沒可能是物件,因片段已清楚顯示警察至少踢該男子一下,「其餘時間佢哋(警察)一係就圍住,一係就大電筒,睇唔到」。對於警方指有片段證明警方沒踢人,蘇先生反指「有咩片可以證明無?我真係想知」,並批評警方「擘大眼講大話,咁都可以唔認?佢哋仲要挑釁我哋,根本就係恃住自己冇委任證,冇人認得就做乜都得」。

經常與「守護孩子行動」成員結伴上前線的陳伯,昨引述上水警署當值人員指,相信是受害人昨早6時已轉送元朗警署,並在下午保釋離開。

七警案事主曾健超回應說,元朗私刑事件可見警方對嫌疑人用刑的做法多年來未有改變,回應態度更為可恥卑劣,片段中已清晰可見被襲者是黃衣人,警方竟然仍以「黃色物體」稱呼,毫不尊重生命。他又批評,片段中施襲警員發現有人拍攝時,「第一時間係用燈照射,繼續用腳踢,唔係停止……咁大家好明顯知道係咩一回事」,並擔心在沒有鏡頭的地方,警方對一般市民及示威者的私刑會更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