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九月了,再來問「阿Sir你憑咩拉我」已經顯得幼稚不合時宜,但我堅持不能習慣荒謬不能適應荒謬,只有保持不斷的清醒詰問,才能使自己和荒謬保持距離,才能在批評之中凸顯,對方的荒謬。
荒謬一﹕帶長柄雨傘入硬你
周末日,香港例牌發夢抗爭。有警察搜到一個青年的背包藏有口罩、頭盔以及長柄雨傘。根據TG引述傳媒報導,警員當場表示「搜到長柄雨傘,呢鋪入硬你。」
驟眼一看,大家都會心生慨嘆,「手足點解咁唔小心帶Gear俾Popo斷正」,小心小心,這就是習慣了荒謬。
我要問,香港幾時買雨傘是非法的?幾時買長柄雨傘是有罪?縮骨遮才算合法雨具嗎?那個手足帶了口罩以及長柄雨傘,就代表他打算利用這些合法的工具去做不合法的行為嗎?
當然,自從雨傘運動之後,「雨傘」已經被官方不成文定性為「武器」,乃至林鄭說要落區聽民意,但禁忌一堆,包括不准帶雨傘入內。
我就是不明白,白衣人也曾用藤條打人,為何沒有規定,不准帶藤條和林鄭對話呢?為何政府官員帶頭歧視雨傘卻放生其他勢力曾使用的武器?
荒謬二﹕警察護航清潔連儂牆
何妖發起清潔香港,簡直就是現代版「周處除三害」,自己就是其中一害,他就是最需要被清潔的一員,恬不知恥﹗但更可恥的在後頭,那些清潔的市民,在元朗開工時,居然得到防暴警察築成人牆包圍保護,甚至事後登上警車護送離開,警車成為最重裝備的Uber順風車,納稅人的錢就這樣花在垃圾上﹗
我知道有人會說﹕「係咁㗎啦,自己人,梗係保護佢。」又或者說,「費事引起衝突,咪送佢哋走囉」。這些講法都不能接受。警員應該保護市民大眾,而不是個別政治勢力的「私人保鏢」,因為你份糧我有份俾㗎黑警﹗我仲有交差餉嗰下難忍﹗我出糧俾你去打我哋年輕人已經忍唔到,仲要出錢俾對家坐警車嘆冷氣?我奉勸黑警要做好人,請你停止申領香港納稅人的人工,問微博上慰問你的大陸同胞拿取人民幣出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