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骨癌不屬常見癌症,當中原發性惡性腫瘤在本港每年僅200多宗新症,病例少加上病徵不明顯,病人往往容易延遲求診,隨時病情惡化或需要截肢。骨科醫生指出,若身體發現不明腫瘤且持續疼痛時,應盡快求醫並進行穿刺活檢,經確診及適切治療可降低截肢機率。
記者:王春怡
骨科名譽顧問醫生、港怡醫院骨骼肌肉腫瘤中心總監蘇鎰昌指出,骨癌可分為轉移性和原發性,原發性骨癌又稱為肉瘤(Sarcoma),骨肉瘤當中亦可再分為骨骼肉瘤及軟組織肉瘤,前者癌細胞來自骨髓、骨骼或鄰近的骨膜;後者則來自肌肉、纖維組織、血管或脂肪組織,兩者發病成因未明,年幼至長者均可能患病,本港過去10年每年維持約200宗新症。
病例少易被誤診
蘇指,患上骨骼肉瘤常見病徵包括出現不明腫塊、疼痛甚至跛行,較容易促使病人求診,「好多時夜晚痛到瞓唔着,會去搵醫生照X光」;而軟組織肉瘤同樣會出現不明腫塊,但僅50%會出現疼痛感,生長速度較快,惟由於病例少,即使病人前往求醫,醫生也有機會誤診為良性,導致做錯手術,影響病情。
曾有一名10多歲少年因膝頭腫痛求醫,照X光後骨科醫生判斷為良性巨細胞瘤,為他進行刮除手術,並填入「骨水泥」,惟青年約三個多星期後復發,再進行第二次手術後,病理報告才確診為惡性骨肉瘤,當時腫瘤已擴散至整個膝蓋和小腿,需要截肢,「惡性瘤唔可以做刮除手術,因會刮唔清復發,若果佢可以早啲做化療,或者就唔需要截肢」。
要正確定斷病人腫瘤屬良性抑或惡性,蘇坦言醫生臨床經驗很重要,一旦發現可疑腫塊,除了照X光外,亦應考慮作磁力共振及穿刺活檢等深入測試,對往後制訂手術有很大幫助,「試過有個後生仔有個10幾厘米嘅瘤,喺未做『抽針』之前已考慮埋做手術時要切除抽針組織範圍,最後手術只需要犧牲一塊細肌肉」。
曾在伊利沙伯醫院任職的蘇鎰昌指出,公立醫院資源不足,要提供「平、靚、快」治療,以往經常要絞盡腦汁,「手術室就得咁多位,惟有將良性嘅移後啲,惡性嘅做先……有時要排五星期,病人問會唔會惡化,惟有講『應該都唔係好大分別』,背後有句唔得,就係我其實都冇辦法」。
港怡醫院近月成立骨骼肌肉腫瘤中心,團隊包括骨科腫瘤醫生、病理科醫生及放射科醫生等,各科醫生可緊密合作,為病人制訂理想的治療方案,蘇期望未來大眾對骨肉瘤認知加深,更多病人可及時獲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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