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視被捕人士為「物體」的韋華高(Vasco Williams)在警隊中頗具名氣,聲名大噪是源自七年前一宗佩槍走火案。時任水警總區刑事總部總督察的韋華高,在2012年1月12日休班後返回馬鞍山住所時,取出佩槍退膛,佩槍突然走火射地,幸無人受傷,被質疑違反槍械安全守則。
現年51歲的外籍總督察韋華高,90年代加入警隊,先後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重案組及警區刑事調查隊等部門,2011年調任水警總部刑事總督察,現職及新界北總區警司。他昨日並非首次出席因應反送中示威而舉行的四點鐘記者會,上月9日,他亦有會見記者,主題是解釋為何警方反對8.10大埔大遊行。
屢於社交平台揶揄示威者
韋華高曾在社交平台留言指民間五大訴求是廢話,又反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更指民間反送中運動是港獨運動。韋華高又曾經形容示威者是只會聽從泛民指令,是完全沒有常識及理性的喪屍。
獨立記者Richard Scotford昨在facebook回應韋華高的「物體」論:「有趣的是,韋華高要求嚴懲刑事毀壞的示威者,但當警方攻擊一位被綁起的人時,他的答案是:這是一件黃色物體;沒有罪案發生。在香港警隊眼中,有些物體比其他物體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