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8.31被捕青年恐怖回憶 從葵涌警署到新屋嶺「驚到想咬脷」

【逆權運動】8.31被捕青年恐怖回憶 從葵涌警署到新屋嶺「驚到想咬脷」

【逆權運動】
8.31 港島自由行,當晚多區發生衝突,包括速龍於太子站無差別毆打乘客及濫捕,警方將被捕人士運往葵涌警署集中處理,有蓋停車場被闢作臨時羈留室,70人擠在沒有冷氣和風扇的密閉空間,等候上「臭格」。其間求醫、打電話和見律師的權利,均受阻撓或拖延,更有人目擊警方疑似濫用私刑。然而,被捕者勢難料到,他們當中半數於24小時後竟成為「恐怖囚室」新屋嶺的倖存者。本報記者接觸幾位20歲上下的年輕男女被捕者,了解他們被羈留的48小時內發生了甚麼。

【葵涌警署停車場】

儘管最後安全離開新屋嶺,Joyce(圖)和Jason都相信新屋嶺曾出事,Joyce說︰「臭格盡頭發生的所有事,閉路電視不會拍到,而且那裏入夜跟外面一樣黑,那些恐怖傳聞絕對有可能發生。」

根據警方指引,被捕人士在羈留期間如感不適,可獲安排接受診治。不過在警署之內,這種基本人權竟變成一種奢侈。少女阿V(化名)憶述,停車場熱得令眾人汗流浹背,早上有一名男生「面青口唇白」,包着毛毯仍止不住顫抖,似是發燒但一直未有救護車到場,要拖到傍晚有其他被捕人士向警察大聲質詢才獲送院,警員回應︰「嘈乜啫嘈,白車未得閒來吖嘛!」

全晚私刑聲四起 手足哀求 眼腫少年方獲送院


據少年Jason(化名)所見,一名傷者一邊眼睛腫成瘀黑,要求送院卻被拖延,要十多名「男手足」向警察力爭:「阿Sir,佢傷到咁,畀佢去啦!」,方獲安排。他自己則傷勢不重,雖由被捕第一秒已表示「我要睇醫生」,但最後要超過9小時才獲送院。

被捕少女Joyce(化名)患有哮喘,在悶焗的停車場中感到不適,但因被捕者不能服用自己攜帶的藥物,她只能要求送院醫治,卻又被拖延最少45分鐘才能被送上救護車,她不諱言︰「拖延45分鐘,如果我哮喘發作的話,應已不在人世了。」
 
當晚在灣仔被捕的社工陳虹秀批評︰「我不相信任何地方打救護車熱線或999,召喚救護車要等很久才來到,何況那裏是警署。」她指求醫是任何人的基本人權,警察並非醫護人員,無權因被捕人士的傷勢輕重而拒絕將其送院。

阿V與Jason當晚曾在警署停車場內聽見有人高呼「香港警察,吞槍自殺」。一名不願透露身份的8.31男被捕人士表示,曾目睹一名年約15歲的少年,在葵涌警署內被數名CID拉進廁所,其間傳出「砰砰」聲響,少年出來後身上有傷痕。阿V認識的被捕人士亦稱,聽到一名CID說︰「你咁唔合作呀,唔畀啲顏色你睇都唔得。」接着,就把一名青年拉進本來用作搜身的房間,該名青年出來之後,隨即神情大變。

【葵涌警署臭格】

9月2日凌晨,不少被捕者在「臭格」睡夢正酣,忽然被警員叫醒,並宣讀其中文全名,再被鎖上鐵手銬,帶上旅遊巴,Jason亦是其中之一。他憶述得知自己要被送往新屋嶺時的心情,顯得猶有餘悸,「驚到震,本身還在想為甚麼在葵涌沒人打我,一知道要去新屋嶺就知道要死了。那時還打算咬脷出血,博入院,但又怕他們不准我入院,然後覺得我搞事,多打兩下。」

載滿被捕示威者的全黑旅遊巴,由葵涌警署駛往新屋嶺,約一小時的車程間,車內鴉雀無聲。或許眾人都想着,這將會是他們的最後一程。阿V憶述,有警員在旅遊巴上,用疑似警棍敲打椅背,像是在作出恐嚇。其間,更有警員向同袍派發白色醫療手套及黑色露指手套,令人聯想到8.11被捕者在新屋嶺遭受私刑或輪姦的傳聞,警員戴手套時更故意弄出「啪啪」的聲響,令阿V嚇得渾身發抖。

【新屋嶺】

新屋嶺建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曾被用作羈留非法入境者,陳虹秀批評,新屋嶺設施簡陋,並不適合成為羈留中心,例如搜身房沒有門,在門外容易窺見搜身過程,萬一被捕者被違規裸搜,後果更不堪設想。Joyce形容,搜身程序繁複又重複,由葵涌到新屋嶺,她至少被警方搜身五至六次,「我全程被警察監視,身上怎會多了一些傷害人的東西?有沒有必要搜那麼多次?」

少女難堪:入過新屋嶺,如出冊囚犯

多名女被捕者均目擊男警於女倉自出自入,但倉內的蹲廁如「大陸公廁」,沒有門,只有一幅矮牆,「去廁所企起身便會俾人睇晒。」經陳虹秀再三提醒後,警員才懂得敲門,斥他們沒有考慮過被捕者的人權、私隱和尊嚴。

羈留滿48小時,眾人終踏出「恐怖囚室」,雖然髮膚絲毫無損,但身上多了控罪。阿V和Jason清楚記得,有軍裝警員對他們說︰「你一陣出去,就向前望喇,呢一世都唔好俾我喺度見返你哋,快啲出返去,唔好再入嚟,知唔知道呀?」阿V頓時覺得,自己入過新屋嶺,就像出冊的囚犯。

阿V認為,幸虧與陳虹秀共處一倉,因對方敢發聲,才獲得警方「善待」。Joyce憶起新屋嶺的環境,仍感心寒,「臭格盡頭發生的所有事,閉路電視都不會拍到。新屋嶺沒有固定的燈,入黑便跟外面一樣黑,當你回想起新屋嶺的一切,一點也不會自覺僥倖,那些傳聞絕對有可能發生。」

8.31當晚警方拘捕多人,單是太子站已拘63人,事後被帶到葵涌警署。

8.11當日,54名被捕人士被送往新屋嶺扣留中心,約30人求醫,多人骨折,引起連串私刑及強暴疑雲。

阿V表示,新屋嶺A倉用作檢查個人物品及搜身;B是男羈留倉;C倉是女倉;D倉用途不明,她當晚曾聽見該處傳來狗吠聲;E倉是辦公室,用作錄口供、見律師、宣讀控罪書等。

陳虹秀批評警方搜身指引荒謬,「女警說胸圍也是繩狀物體,能夠傷害他人或自己,那豈不是所有女被捕人士也要脫去內衣搜身?」

記者︰專題組
攝影︰〈果籽〉攝影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