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送中運動超過100日,催淚彈放題成常態。警方於例行記者會公佈,截至昨日已發射3,100枚催淚彈,1,474人被捕,但當中不足一成半人被控。警方預告,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未來將有更多人遭檢控。國際特赦組織揭發有被捕者於扣留期間遭受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警方辯稱報告未fact check,而且不完整,促受害人與警方聯絡。
拘1,474人只控207人
警方昨公佈檢控數字,指6月9日至今共拘捕1,474人,年齡介乎12至84歲,落案起訴207人,當中79人被控參暴動、40人被控非法集結、21人涉刑事毀壞,22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被控暴動罪人士中,44人涉參與7.21港島區事件,同日發生的元朗站暴動案則只有6人遭起訴。
使用武力方面,警方共發射約3,100枚催淚彈、590枚橡膠子彈、80枚布袋彈和290枚海綿彈,在行動中有約250名警員受傷。
遭落案起訴的人佔被捕人士總數少於一成半,被問是否反映警方藉拘捕而令示威者害怕,不敢出來。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警方未來不只檢控207人,他解釋警方檢控前會與律政署研究初步證據,即使被捕人士獲保釋候查,意指案件仍在調查中,「唔排除另外1,200幾人調查後會繼續檢控。如果呢刻講警方只係檢控207人,係言之尚早」。
國際特赦組織昨發表報告,力證警方對被捕人士使用暴力,包括雷射筆射眼及威脅電擊下體。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非常重視有關指控,但稱報告未有fact check,報告所訪問的21名被捕人士均匿名,資料零碎,而與投訴警察科的資料校對後,未能發現相關個案,故無從得知事件是否「屬實」。謝又批評報告中,受害人沒有交代自己的被捕原因以及前因後果,才令警方採取相應武力。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反駁,不論被捕人士之前對警方有甚麼行為,他在被捕後都有免於酷刑的權利。報告的案件並非單一個案,被捕人士都不信任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所以才拒絕公開更多資料,以免遭警方識別其身份。
■記者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