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上訴:官僚失誤褫奪選民意願

區諾軒上訴:官僚失誤褫奪選民意願

【DQ風暴】
【本報訊】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在3.11補選被DQ的香港眾志周庭,選舉呈請勝訴,同時裁定該次補選勝出的現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非妥為當選。區諾軒昨早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認為選舉主任犯錯不應由選民承受惡果,而再作補選將會令13萬選民的意願被褫奪,要求法庭釐清補選準則。

高院早前判周庭選舉呈請勝訴,區昨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批評因為行政官僚的失誤,令選舉要推倒重來,「特區政府係責無旁貸,應該負上全部責任。」他質疑,即使呈請得直亦未必需要補選,「行政失誤令13萬選民意願被褫奪嘅時候,終審法院有必要就以上觀點作出裁決。」

區續指,未來將有區議會選舉和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若再次出現行政失當,可能多個議席要一次過補選,「咁成個立法會唔使運作喇」,他會要求法院澄清作出補選和議席出缺準則。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不會提出上訴。

高院裁定周庭勝訴的判詞指出,選舉主任未有給予周庭合理機會解釋立場,及說服選舉主任改變結論的機會,故裁定選舉主任鄧如欣DQ周庭的做法,有違自然公義或程序公平的原則,令該次補選出現重大不當,因而宣佈周庭勝訴,而該次補選勝出的區諾軒非妥為當選。


對於被DQ的周庭選舉呈請勝訴,區諾軒批評是行政官僚的失誤,令選舉要推倒重來。

議員選民無辜同付代價

被問到申請上訴是否拖延策略,保住議席爭取資源,區諾軒不同意,解釋今次入稟是審慎的法律決定,並非為政治目的,而今次呈請仍有很大變數,目前仍要等待律政司是否提出上訴,故難以評估勝算。區又解釋,未有在上訴理據中提及選舉主任是否有權判斷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是因技術考慮,他只能就法庭現有觀點提出上訴,但不排除終審法院的法官裁決時會就以上觀點有補充。

區諾軒在申請上訴書指出,裁決令被周庭面臨困局,一方面她希望透過選舉呈請為自己辯白,但同時擔心舉呈請有可能令勝出選舉的「Plan B」失去議席,因而害怕挑戰選舉主任的決定,會違反《立法會條例》的立法原意。文件指,周庭的選舉呈請因選舉主任的失誤所致,周、區和選民是「無辜者」,卻要為此付上代價,並不公平。

去年想出戰新界東補選、但同樣被政府DQ而提出選舉呈請並勝訴的劉頴匡稱,不會就裁決上訴,但尊重范國威的上訴權利,只希望范上訴的目的不是為了保留議席。范國威則表示,會在下月4日提出上訴限期前作出決定,形容事關重大,必須與律師團隊作詳細考慮。
■記者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