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生申禁令】
【本報訊】警方8.31在港鐵太子站執法惹爭議,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會長梁耀霆稱路經該站時遭警方無理襲擊及拘捕。為了向警方索償,梁早前入稟法庭申請「第三方披露令」,要求港鐵提供太子站及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作證據,並要求頒令港鐵暫時不得銷毀片段。法官日前聽取陳詞,昨下令港鐵須安全保管有關片段,直至披露片段的申請有裁決。披露令聆訊有待排期,法官指示梁和港鐵提供今年12月至明年3月的可行日期供考慮。
梁耀霆於9月1日零時在港鐵太子站被捕,被指干犯非法集結,被帶到警署前途經荔枝角站,翌日晚上獲釋。梁要求港鐵提供8.31晚上9時45分至9.1凌晨1時45分的太子站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以及9.1零時30分至凌晨2時的荔枝角站錄影,並申請暫時禁制港鐵銷毀片段。
官:9.1片段有被刪風險
港鐵強調絕無銷毀風險,又質疑法庭無權就第三方披露令頒下臨時禁制命令。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指出,法庭明顯有權頒臨時命令,以確保作出披露令的效用。
港鐵在本月8日和10日曾發表新聞稿回應8.31事件,指閉路電視片段一般會保留28天,特別情況下可保留三年,8.31當日太子站和相關車站的相關片段會保存三年。梁一方質疑如何界定「相關」片段,以及「相關車站」不知是否包括荔枝角站。法官則認為「相關片段」明顯涵蓋8.31晚上梁擬投訴的事件,而港鐵呈堂誓章表明包含荔枝角站。
惟法官指出,港鐵新聞稿沒有表明會否保存9月1日的荔枝角站片段。法官指新聞稿並非為了梁而撰寫,故沒有明言9.1荔枝角站片段並不出奇,他亦沒有理由懷疑港鐵的意圖。
然而,法官認為不能忽視9.1片段有可能按照港鐵一般指引,在披露令聆訊前被刪除的風險,故頒下臨時命令,要求港鐵在披露令有判決前保存涉案片段。不過法官認為無必要按梁一方要求,明文指令港鐵不得干擾或銷毀片段任何部份。
案件編號:HCMP1441/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