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庭本月初裁定香港眾志周庭選舉呈請勝訴,於311補選中勝出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亦被裁定為「非妥為當選」(not duly elected),若區在14日內不提上訴將失去議席。據知,區諾軒將會在今日向律政司提出上訴並交代理據,他向《蘋果》表示,「不評論事件,明天將會公佈詳情」。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2(1)條,若法庭裁定任何人並非妥為當選,該人即不再是議員,但相關法例亦提到,在上訴期限即14個工作天內,判決會暫緩執行,意味區諾軒目前仍為議員,法例亦訂明,如該人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提出上訴,則該人繼續是議員,意味區可暫保議席。
打亂11月區選部署
事實上,早前民主派已分析,今次裁決技術上看似周庭贏,但實際上是政府勝,因法庭裁決未有確立日後自決派能否在經選舉主任查訊下避過DQ,反而一直為眾志及自決派提供資源協助的區諾軒卻失去議員資格,長遠打亂他們11月區議會選舉部署,而且再次舉行補選亦非好事。民主派內早有聲音,認為延長區諾軒議席壽命才是上策,相信今次區提出上訴亦是民主派內共識。
新界東新同盟議員范國威亦面對相同情況,高院上周頒下判詞,裁定去年參選立會新東補選被DQ的劉頴匡勝訴,令補選中勝出的范國威被裁定為「非妥為當選」並失去議席,范當時稱將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強調不會因自己有可能失去議席而感可惜。
■記者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