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男控襲警 庭外人海力挺

岳男控襲警 庭外人海力挺

【救人被捕】
【本報訊】民陣申請9.15遊行,但警方拒發不反對通知書,市民周日無視沒通知書下到港島遊行。當日連番發生警民衝突,至晚上北角更有疑似福建幫襲擊示威者及記者,有防暴警員進入北角一個露天停車場追捕市民,身穿印上「岳」字T恤的青年疑為救人而涉用伸縮棍襲擊防暴警,遭數名防暴警制服時被打至血流披面,更遭迎面噴射胡椒噴劑。案件昨提訊,青年被控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數百名市民到庭聲援「岳男」。

案件昨午在東區法院提訊,大批市民到庭聲援,法庭未開庭,百多個公眾席座位已座無虛席,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被告陳以晉(19歲)被指於本月15日(周日)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用伸縮棍從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馬智聖,令馬左肩受傷,馬追捕陳時亦告受傷。陳又被指於同日在七海商業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

控方原本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但主任裁判官錢禮指當日有九宗集會示威案需要處理,控方決定順延一天至29日,其間不反對讓被告保釋,但被告需交出一萬元現金,遵守宵禁及禁止進入英皇道、油街、電氣道及木星街部份範圍,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道一次。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候訊。

大批市民在法院外聲援三名提堂被告,並高舉五指,高呼「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王子俊攝

被告陳以晉周日被警員制服在地,頭破血流。

獲准保釋後,陳以晉由傘陣護送乘車離庭。

有人舉起「岳」字,聲援身穿「岳」字T恤的被告。

機場擎槍警遭打背 陰囊受傷

另外,追究警察濫暴,要求「黑警還眼」8.13機場集會,自稱記者的內地男子付國豪混入人群,引起激烈警民衝突。其間一名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3歲)被指以電筒襲擊現場防暴警背部及推警員,警員一度擎槍,指向市民,警員事後發現陰囊紅腫,頸及四肢都受傷。維修員被控暴動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兩罪,案件昨同在東區法院處理,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維修員不得保釋,還柙候訊。據悉,閉路電視拍攝到事發時維修員用電筒打警員背部,警方搜查其住所時搜出鋼珠、丫叉、電筒、波子及面罩等物品。
案件編號:ESCC2144、21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