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價誇大折扣 惠康八成貨誤導消委會:或違商品例

刪除價誇大折扣 惠康八成貨誤導
消委會:或違商品例

【消委會報告】
【本報訊】超市經常以刪除較高售價(刪除價),再標示優惠價格促銷,但消委會發現四間連鎖超市的「刪除價」不一定等於「原價」,其中惠康的貨品在一個月內未曾以刪除價作為原價出售外,更疑故意抬高刪除價至實際售價的1.6倍,營造大幅度折扣優惠。消委會批評,此舉除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獲取正確訊息行使知情選擇的權利外,亦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記者:李思潁 張雅婷

超市故意抬高貨品的「刪除價」,有營造大幅折扣優惠之嫌。

消委會分別於今年4月1日至30日及6月17日至7月16日期間,檢視四間連鎖超市共16間分店,42款較受歡迎貨品的每日價格,發現逾七成半減價貨品在連續30日觀察中,從未以刪除價發售。當中以惠康及同一集團的Market Place by Jasons的情況最嚴重,逾80%貨品有上述情況,百佳和AEON的比例則分別為78%及20%。

有貨品從未以刪除價發售

以其中一款12罐裝的汽水為例,惠康及Market Place by Jasons的刪除價為94.8元,其後提升至99.9元,較真實售價的37.9元至42.9元貴逾1.33至1.64倍,惟貨品於調查期間從未以刪除價發售。而該兩間超市的一款六包裝豆奶,刪除價標示為28.7元,但調查期間一直維持18.5元,即使參考過去一年的網上價格,最高亦只售19.9元。

消委會向相關超市查詢刪除價的定義,AEON解釋刪除價等於供應商的「建議零售價」;百佳指其刪除價為「零售價」,會因應來貨價格、市場情況及顧客需求而釐定;至於Market Place by Jasons及惠康表示,會因應市場因素及顧客需要而釐定貨品價格。

三宗超市虛假價格案罰款

消委會指出,刪除價與真實售價之間的差額,不符合消費者可以節省金錢的期望,商戶有故意抬高刪除價,以作促銷營造大幅度折扣優惠之嫌。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陳錦榮表示,一般市民認知下,超市的刪除價屬原價、真實售價,消費者參考刪除價後,認為有減價優惠等得益才選購。但調查發現有超市貨品竟30日內從沒有以刪除價作標示,或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他形容情況不理想,建議《條例》應為刪除價定義等訂立相關指引。

現時本港法例未有針對刪除價,海關回應《蘋果》查詢時表示,如某一價格未曾應用於該產品,或只曾於一段不合理的短時間內應用於該產品,則該價格不應被視為「原價」。

海關指,上述連鎖超市並沒有直接應用「原價」作為標示,會否被視為具誤導性或虛假的價格資料,要根據個案的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提醒商戶引用價格的詞語,如「特價」、「原價」或「減價」時,應確保該減價或折扣是真實。

海關於2017年1月至今年8月共檢控三宗涉超市貨品虛假價格,涉案商戶分別被判罰款2,000至8,000元不等。

一款12罐裝可樂,惠康以99.9元刪除價標示,較真實售價42.9元貴逾1.3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