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期滿 多改判終身監禁

死緩期滿 多改判終身監禁

【話你知】雖然國際特赦的消息指,新疆兩名大學校長死緩刑期滿後將「被執行死刑」,但有內地律師指,中國的司法實踐,罕有死緩刑期滿後再執行死刑的案例,因《刑法》規定,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只有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故意犯罪,且情節惡劣,才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如果死刑緩期期間沒有故意犯罪,或雖故意犯罪但不屬情節惡劣的,二年期滿後可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有重大立功表現,可減為25年刑期。

內地不願具名的律師指,新疆兩位大學校長被判死刑緩期,以中共監獄管理之嚴苛,囚犯很難在監倉故意再犯殺人放火之類重罪,加上兩校長都是溫文爾雅的學者,估計亦不會自尋短見;故有關消息尚待求證。尤其是新疆當局對兩案都是秘密審判,未見公開。有份聯署公開信的李偉東指,今天當局對維人知識分子公然屠殺,明天槍口就會指向中國所有知識分子;「每個中國人都應站出來,聲援維人就是保護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