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注】
【本報訊】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香港動盪及警方暴力鎮壓示威者,持續受到國際社會關注。英格蘭和威爾斯律師協會人權委員會(The Bar Human Rights Committee of England and Wales)前日發表聲明,批評香港警察殘酷對待平民,並促請港府立即對警暴展開獨立及透明的研訊。
記者:蔡元貴
英格蘭和威爾斯律師協會轄下的人權委員會,成立目的是維護國際人權法律,向受到打壓的律師及記者提供保護及支援。委員會前日發表了一份題為《香港警察暴行》的聲明,就港警暴行及暴力對待示威者、港府拒絕對警察濫權展開透明研訊以及大規模拘捕示威者等三方面,表示十分關注。
聲明指出,《基本法》保證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中國內地沒有的自由,直至2047年。《基本法》第39條亦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委員會促請香港當局立即採取行動保障和平示威與集會自由的權利,因為這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基石。
「港府旨在懲罰示威者」
委員會指出,港警對平民的反應及政府對市民的敵意提升,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警方驅散爭取民主示威時,危險地使用了催淚彈、水炮、橡膠子彈、胡椒噴霧及警棍。雖然少數示威者也有使用武力,但大部份示威者都是和平的,委員會對過份及不合法的警察武力表示極度關注。
聯合國有關執法人員使用武力的基本守則訂明,執法人員履行職責維持公眾秩序時,須盡量使用非暴力措施;若無可避免需要採用武力,亦必須保持克制及採取最低限度及必要的武力。委員會發現,從多個可靠的報告顯示,港警使用武力時往往直接危害示威者的性命及人身安全,包括直接向示威者及在密集地區施射催淚彈,顯示港警及港府未能謹守最大克制及嚴格武力比例的原則。
「示威者受傷報告之多,加上政府未能譴責及調查警方行為,說明官方正採取過份警力策略,旨在鎮壓及懲罰示威者,這是違反國際法律及《基本法》保證的和平示威和表達自由的基本權利。」聲明促請香港政府立即針對警察的不當行為展開一個獨立、有效及透明的研訊。
斥大搜捕加劇局勢
委員會亦關注反送中示威浪潮中的被捕人數,批評大規模拘捕顯示港府未能與民對話,反而加劇了局勢的緊張,從而為鎮壓措施製造藉口。委員會關注,港府對示威者不成比例的刑事檢控程序,似乎是基於政治動機──為了打擊未來的合法示威及表達異見的權利。聲明最後呼籲港府停止這些政治檢控,並與示威運動的領袖進行建設性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