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親政府團體「保衞香港運動」前日在終審法院外請願,不滿法庭「放生」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人,亦反對被控的反送中示威者獲准保釋,促請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下台。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譴責任何對司法機構或法官的攻擊,並警告有關行為可能構成干預司法程序或藐視法庭。
吳文遠等九名2016年11月反釋法遊行示威者日前判刑,各人被判罪成,其中吳文遠及林朗彥均被判14天監禁、緩刑一年。親政府團體認為判刑過於寬容,不夠阻嚇力,促請馬道立辭職。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指出,公眾人士有權利和自由通過理性的討論來表達他們對司法判決的意見,但沒有理由以任何方式對法官或司法機構施加壓力、要求法庭以某種方式決定案件。聲明指,這些行為可能構成干預司法程序或藐視法庭。
對於裁判官批准示威人士保釋,大律師公會解釋,有關保釋的法律條文列明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賦予被捕人士保釋的權利,只有在關乎被告或有關罪行的特定情況下才能被取締,例如有證據顯示被告會棄保潛逃。因此法官並沒有一般性的酌情權拒絕保釋。
香港律師會斥損法治
香港律師會亦發出聲明指,有評論批評法官寬待與示威活動有關的案件,並要求首席大法官辭職,該會表示強烈關注。
聲明指,法院的任務是依法公正地裁決每宗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和事實問題,不管爭議的性質如何,以及涉及何人。如果當事人就法院初審的判決不滿,有權上訴。
香港律師會強烈譴責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指司法裁決是基於政治考慮或受其影響的批評,這些言論全不合理,亦會損害法律制度以至整個香港。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兩律師會聲明後才回應,表示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及賴以成功的基石,兩者自特區成立以來一直受《基本法》保障,並備受國際社會認同。法治和司法獨立須由全港市民共同維護,任何人即使對法院裁決有不同意見,亦不應以任何方式向法官或法院施壓,甚或作出人身攻擊,以免影響法院按法律理據、不偏不倚地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