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日常生活的每一個行動,都會先經過利害的衡量。例如說,看到路人在自己的門前扔垃圾,可以立即喝止,但是回心一想,路人可能因此懷恨在心,以後會伺機報復,扔更多的垃圾。因此改為只是笑着向他擺手,作為友善的勸喻。當然這樣做也不見得就一定有效。那麼就更可以退一步想,裝聾作啞由他去,默默地在他去後,耐着性子把垃圾清除,算是小小的功德。做每一件事,如同下棋,不能只選擇眼前最方便的一着;應該想到最終的結局,因為那才是真正利害得失的大關鍵。
至於有宗教信仰的人,最終的結局當然是死後的去向,因為那才是永恆的真正的歸宿,那是靈魂的救贖或喪失。至於塵世的一切得失榮辱,只不過是過眼煙雲。但是這雲煙自有它的迷幻瑰麗光華,這才叫凡人把持不住,甘願為這短暫的光華而犧牲自己的良知,而忘記了那只是一個騙局;魔鬼的名字Lucifer就是光華四射的意思。大家少年時代都曾迷戀過Lucifer的美麗光彩,畢竟我們都是血肉之軀。然後隨着年齡增長,漸漸地領悟塵世的日子如同朝露,各人的命運和位置雖然各異,卻都只是殊途同歸的遠行客而已,而且也並不真的那麼遠,數十載的光陰,說過去就過去了。只可惜不能從別人的消逝而聯想到自己。我年輕的時候對魏神父說:「人性的頑劣自私豈不是基於這種思想的謬誤嗎:死亡和災難都只不過是別人的事。死亡?打從我出生至今,死的都是別人罷了。」魏神父呵呵笑了。釋迦的智慧,正在於第一次接觸死亡,頓悟自己最親愛的人,甚至自己,也有相同的結局。有了這一頓悟,才會產生慈悲,才不會有自私自利的打算,因為眼前這具冰冷的身軀,很快就會腐蝕,成為蛆蟲之糧;這一切正清楚告訴自己,我們一切自私自利的打算,歸根究底還是徒勞無功。正是:縱使千年鐵門檻,終須一個土饅頭。我們千方百計去追求世俗的榮耀和權勢,不惜出賣別人的幸福快樂,也不惜出賣自己的靈魂和良知,其實最愚不可及,非常不化算。可是和魔鬼簽約當然有它的吸引和好處,只是不長久。浮士德最後要交出自己的靈魂。
人縱使得到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於他又有什麼好處?叫人訝異的是有人為了一點點好處就非常甘心情願地將自己的靈魂雙手交出,並且還洋洋自得。如果那只是無知愚昧,大概還情有可原,如果是明知故犯,那就更可哀了。因為出賣良心這回事,初犯總會比較困難,一旦習以為常之後,就會變得非常流暢自然。
湯瑪斯摩爾說的:「自我的良知如同掌上的水,一旦放走之後再也尋找不到了。」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