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年遭警未告先押 社總轟社署失職

三少年遭警未告先押 
社總轟社署失職

【拆散家庭】
【本報訊】中秋佳節本是一家人團聚的日子,但至少有三名因反送中被捕的未成年人士,因警方濫用兒童「保護令」,被法庭以家庭未能照顧為由,判入兒童院內關押,初審羈留期可長達28日。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批評,警方做法變相「未審先判」,令兒童蒙受牢獄之苦,惟社會福利署對個案坐視不理。工會促請署方介入,了解兒童的家庭狀況,並協助家長解除保護令。
記者:梁銘恩

根據民間組織「被捕人關注組」的統計,由6月起反送中運動開始至今,已知被捕總人數為176人,當中29歲或以下人士佔82%,包括11名16歲或以下被捕人士。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表示,得悉有三名未成年人士於上月29日,因為參與深水埗放映會被捕,及後警方繞過社署,向法庭申請「保護令」,按照香港法例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裁判官判三人入兒童院關押28日,待索取社署報告。

感化主任無主動協助

倘按照慣常做法,警方一般會把個案交由社署負責,經過社工評估家庭狀況後,才會決定是否有需要向法庭申請「保護令」。倫智偉質疑,警方濫權變相「未審先判」,令兒童無辜被囚,五年前佔中案的「粉筆少女」案正是一例。其中一名於深水埗被捕的15歲男生,幸得父母證明品學兼優,與家人關係良好,最終成功向法庭申請解除保護令。

倫智偉批評社署嚴重失職,即使警方直接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社署駐法庭的當值感化主任亦可以主動協助家長或監護人,「起碼畀佢哋知道可以點解除保護令,唔使一碌木咁企喺度」。倫智偉批評署方「蹺埋雙手」冷眼旁觀,因懼怕警權而刻意迴避責任,令同案另外兩名的13歲被捕人士,至少一人仍然被關押在兒童院。

促發聲保護前線員工

另外,社工本身亦在反修例運動中被警方針對,至今最少有14名前線社工在反送中警民衝突中被捕,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昨日到社署辦公室外抗議,要求署方發聲保護社工。

早前被控暴動罪的社總理事陳虹秀批評,社署曾在7月向社福機構發信,提示主管調配工作讓社工落區支援有需要人士,但眼見同工相繼被捕、受傷,卻因而畏於警權,「完全冇幫我哋出過聲」。

社署回覆表示,已經與警方會面,並反映業界的關注,並理解社工的良好意願,希望在示威活動現場,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即時支援或跟進,然而社工亦應該留意人身安全,機構亦需確保職員和服務使用者處身於安全的環境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