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戴假髮、着律師袍喺法庭雄辯滔滔?當讀完LLB考埋PCLL,仲要跟師傅、向大律師公會申請認許取得大狀資格(行內一般叫call bar),先可以成為真正嘅大狀。不過,負責處理call bar嘅高院法官最近唔多滿意一眾「準大狀」同friend子嘅行為,話佢哋有失莊重,仲講明「準大狀」嘅情史、長篇大論嘅致謝,既冇必要亦唔應該喺call bar時陳述;仲有氣球、毛公仔、鮮花等就更唔應該帶入庭內。所以,各位「準大狀」記得守吓規矩喇!
高院上訴庭法官潘兆初上個月28號以署理首席法官嘅身份,去信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開宗明義話法庭明白call bar對於「準大狀」同家人朋友而言係歡樂事,之但係call bar始終係正式嘅法庭程序,唔應該當係畢業典禮或頒獎典禮。
陳詞可幽默但須得體
潘官又提醒協助「準大狀」動議並陳詞嘅「師傅」們,雖然法庭容許陳詞有一定程度嘅自主性,但各位「師傅」唔該好好拿揑,舉例指「準大狀」嘅情史或愛侶等嘅內容,係容全唔恰當,至於長篇大論嘅學歷證明同致謝更應可免則免。
潘官話喎,法庭唔會禁止輕鬆幽默嘅陳詞,但內容必須得體、不減莊嚴,且陳詞唔應該超過五分鐘。
潘官仲提醒出席call bar嘅人士要保持肅靜,不應喧嘩鼓掌;大人亦應確保同行嘅小朋友唔會干擾法庭。除咗ban氣球、鮮花之外,潘官仲話唔應該係庭外或法院大樓外展示橫額。公會主席戴啟思喺一個禮拜後就匆匆去信各會員,叫大家注意提點喇。
李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