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倫敦交易所是現存世界上最歷史悠久的交易所之一,18世紀初已正式成立,屬會員制度。而香港開埠後,因受英國管治,股票交易亦沿襲英式會員制度,直至1986年「四會合併」成聯交所。為應對全球化所帶來的挑戰,香港及倫敦2000年亦決定將交易所由會員制度轉為公司化,而兩者分別2000年及2001年上市。
屢成收購對象
雖然港交所及倫交所市值、旗下上市公司數量及總市值非常接近,但去年集資額方面,港交所達5,417億港元,而倫交所僅為港交所約一半,只有約287億英鎊(約2,780億港元)。
倫交所上市之初屢成其他交易所之收購對象,2005及2006年分別拒絕了麥格理銀行及納斯達克收購要約,但納斯達克在被拒絕後不久購得倫交所14.99%股份,更一度增持至29%,並再次提出收購,惜最終未獲支持而失效。其後倫交所為了避免被併購,2007年及2011年分別與意大利交易所及加拿大交易所經營者TMX Group合併。
港交所則未曾受敵意收購影響,因為《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須獲政府同意才可持有港交所5%以上股權,而政府亦有權委任港交所主席及13位董事中其中6位,完全掌控其經營方針。2000年代交易所併購潮中,港交所完全無任何收購,直至李小加上任後,2012年以「天價」13.88億英鎊(約134.43億港元)收購倫敦金屬交易所為止。
■記者黃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