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律師信 取爆眼少女醫療報告

無視律師信 取爆眼少女醫療報告

【本報訊】在8.11尖沙嘴衝突中疑被警方射爆眼的少女,委託律師發律師信,反對醫管局向警方交出其醫療報告。警方昨表示,醫管局在警方獲得法庭手令下,已向警方交出屬於爆眼少女的醫療報告,由於將用作偵查罪案,不可公開內容,但會與獨立證人的口供及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比對,以了解當晚事件。

經法庭手令不得公開內容

爆眼少女代表律師近日向警方及醫管局發律師信,反對醫管局向警方交出醫療紀錄。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確認,警方收到「類似信件」,但稱警方根據《警隊條例》取得法庭手令,並感謝醫管局將相關的醫療報告交予警方進行審視,資料將與以往蒐集的證據作湊合,「最重要係呢個證人畀我哋嘅口供,當時佢喺邊度,做緊乜嘢,同其他暴力示威者嘅距離等,同獨立證人嘅口供同埋我哋當日搵到嘅CCTV做一個對比之後,就可以大致知道當日發生乜嘢事情」。

早前亦有消息指,有人擔心警方「正式調查」少女受傷原因後,警方會以暴動罪等罪名拘捕及起訴少女。李桂華稱,由於相關醫療報告是經法庭手令取得,只可用作偵查,不可公開內容。他未有提及調查內容,但指出當日在尖沙嘴警署附近發生的罪行包括有縱火,有30多人被捕,部份暫被控暴動,當日亦有人受傷等。

醫管局回覆指,一般而言,公立醫院會根據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索取醫療紀錄的申請,而有關警方與個別病人的跟進事宜,由於未得到病人同意,不宜評論。

■記者李詠希、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