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扣查】
【本報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昨在機場準備前往德國出席演講活動時,被警方以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為由拘捕。據悉,黃之鋒被捕屬誤會,因早前法庭批准他保釋並可在指定日期前往外地出席已安排的演講和會議,但疑法庭寫錯日期導致事件。黃之鋒透過律師回應稱,相信事件並非刻意針對自己,認為今次只屬行政程序問題,但警方仍將他通宵扣留,做法極不合理。
記者:黎國剛
昨早8時許,黃之鋒(22歲)在香港國際機場過關準備前往德國時,被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探員拘捕。他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被帶返警署通宵扣留,將於今早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據悉,黃之鋒今次被捕屬誤會,他與周庭早前因6.21示威者包圍警總案獲法庭批准保釋,法庭准許他兩次外遊申請,包括今次德、美兩國外訪。黃之鋒原定昨日出發,但相關文件的出境日期寫了9月12日。
疑法庭寫錯日期
消息稱,事件中疑法庭誤將周庭出發前往外地的日期,錯寫成黃之鋒出發的日期,導致他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黃之鋒曾於本月3日到台灣出席研討會並與立法委員會面。
警方早前就6.21示威者包圍警總案拘捕黃之鋒和周庭。兩人提堂後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每星期兩次向警署報到,並須遵守宵禁令(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同時不可踏入警察總部一帶範圍。法庭允許兩人前往外地出席早已安排的演講及會議等。黃之鋒已安排前往德國就「柏林圍牆倒下」發表演講,以及到紐約接受《時代》周刊訪問並與國會議員見面,將於9月23日返港。周庭亦已安排在9月中旬到德國出席研討會及到奧地利探親。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黃之鋒透過律師回應被捕事件,指相信是保釋內容手誤所致,預計今早聆訊澄清後可獲釋。他又稱,相信事件並非刻意針對自己,但批評是警方濫捕濫告的後果,造成今次雙輸局面,雖然今次顯然只屬行政程序問題,但警方仍將他通宵扣留,做法極不合理。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個人享有出入境自由,法庭設限時應該合乎比例並且小心處理,避免今次事件發生。他認為警方通宵扣押黃之鋒沒有必要,可以找當值法官即時處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