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手記】
昨日參與遮打集會連同經花園街遊行到美國總領事館的市民料以萬計,但集會尚未完結,中環站已宣佈關閉,大批群眾需步行往金鐘撤離,本報記者亦是其中之一。當到達金鐘站之後,站內又傳來警民對峙,記者連忙進站採訪,目睹有市民被制服,手部有受傷。他被帶離場後,站內防暴警未有撤走,反而分成多隊在站內駐守,並封鎖部份出入口。
拒出示委任證
記者在站內巡視,發現有兩名身穿警方黑色背心、以擋風巾蒙面便衣人員用手機攝錄入閘人士,由於此舉涉違反警方攝錄守則,故判斷兩人行為或屬濫權違規,於是開始在兩人身後保持數米距離拍攝記錄,其中一人之後改為舉起配備長鏡頭相機追蹤站內人士拍攝,從距離判斷,必屬「大頭照」,記者此時記起監警會2015年曾公佈,關於投訴警方處理大型公眾活動的特別報告中,判定過警方近距離攝錄集會人士「大頭」屬濫權。
該警務人員此時轉身發現記者,舉機疑拍下記者大頭相便欲離開,由於記者認為其行為有濫權之嫌,於是要求查看其委任證,惟即引來最少五名便衣人員包圍記者,指記者「妨礙警員工作」,又質疑記者為何要查看該警務人員委任證,記者跟警員據理力爭期間,涉事人員突上前拿出委任證,惟不單是反轉,其姓名及編號位置更被刻意以紙遮蓋;證上雖有照片,但因他一直蒙面,記者根本無從知悉及核實其身份。另一名便衣人員再上前,舉起委任證稱:「我畀委任證你睇,呢度全部警察,得唔得,唔會逐個展示,係咁多。」
警務人員非一般市民,如因記者拍攝會引來警員要求查身份證,此乃濫權行為,而該人員在記者表明要投訴下仍拒出示委任證,更是無視《警察通例》,根據《警察通例》20-14(5)列明「如警務人員沒有出示委任證,不論是要求不合理或最終未能遵辦,均須在記事冊內說明。」但記者現場就未有見該人員有拿出記事冊作出任何記錄。
■記者陳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