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盛傳特區政府研究出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以平亂,有建議認為可以此禁止部份地方如港鐵站、機場不准集會、不准市民蒙面,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大唱反調,認為本港尚未符合條件動用《緊急法》,如現時便動用《緊急法》,會引起很大爭議。
具很大爭議性
陳弘毅昨於電台節目後回應是否需要動用《緊急法》處理香港現時狀況時稱,目前未符合條件:「我嘅個人意見係,現時社會嘅騷亂情況,都未係構成緊急情況,目前適用呢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嘅條件係仲未係存在……除非真係出現嚴重、或者社會上有共識話有一個緊急嘅情況,否則採用呢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去立法,係會有好大爭議性。」
陳弘毅在節目中分析,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提出撤回修例及其他四項行動,反映中央政府、港府和建制派在處理事件上的不同立場,可見他們非「鐵板一塊」,而特首的行動反映溫和派正佔上風,他擔心示威者拒接受條件,繼續讓暴力升級,只會令強硬派重新佔回上風。
此外,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撤回修例後昨發表網誌,指出席了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的研討會,研討會正是響應特首呼籲,在民間構建對話平台。她指,席間探討監警會工作範圍等議題,會上有正反意見,指雙方要放下分歧才可解決問題,呼籲市民放下成見,透過對話互相諒解,但紙上談兵的她未有提出如何調解的實質方法。
■記者姚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