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車cam錄商討犯案涉圖毀輕鐵 青年不准保釋

控方指車cam錄商討犯案
涉圖毀輕鐵 青年不准保釋

【本報訊】警方在周三凌晨於屯門巡邏時截查一可疑車輛,拘捕三名青年,並在其中一人身上搜獲載有三名警員資料的紙張。三男各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男仍留醫未能出庭應訊,控方指車cam錄下商討犯案過程,反對另外兩男保釋;辯方則指證據薄弱,不應還柙。惟裁判官蘇文隆稱控罪及案情嚴重,屬有預謀、有組織犯案,而且證據強而有力,對被告非常不利,定罪機會高,面對如此嚴峻的情況,「非常擔心,佢哋咁年輕,會選擇潛逃」,因此不准他們保釋。

被告依次為眼鏡銷售員李鈞浩(24歲)、無業漢張溱煒(24歲)及任職市場策劃的李懷恩(23歲),他們被指於本月5日,在屯門青山魚類批發市場外的路邊,與其他在逃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輕鐵站上的出入閘感應器、售票機及閉路電視鏡頭。辯方透露,李鈞浩為家中獨子,前年在城市大學商學院畢業;李懷恩則於去年在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畢業。兩人的親友昨日均有到庭旁聽。張溱煒因發燒留醫,昨未有出庭,押後至下周一出庭應訊。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被告定罪機會高,「佢哋咁年輕,會選擇潛逃」,不准兩人保釋。

其中一人身藏警員資料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1時45分,三名警員巡邏時,發現載有三名被告的車輛,三人形迹可疑,刻意逃避警員目光,警員於是截查他們,其間三人身體顫抖,神色緊張。警員在負責駕車的李鈞浩的背包內,搜獲鎚子、螺絲批、眼罩及面罩;在李懷恩身上搜出眼罩、面罩及口罩;以及在張溱煒身上搜獲一個文件夾,內有三名警員的個人資料及照片。警員拘捕三人,其後在李鈞浩家中搜獲一部電腦。據悉,涉案車輛的登記車主是李鈞浩父親。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包括檢查李鈞浩家中搜獲的電腦、三人的手機資訊、載有警員資料的文件夾等,並索取有關閉路電視錄影,以了解當日三人的行動情況。據悉,控方指案情嚴重,一旦定罪將判長時間監禁,反對兩被告保釋。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提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及搜證。蘇官指本案牽涉多人犯案,目的是破壞某一地區的交通工具,當中包括閉路電視,將造成惡果,不但對公眾造成不便,且為破壞車站的行為「開路」,有機會造成人命傷亡。他又指本案證據強而有力,定罪機會高,「非常擔心,佢哋咁年輕,會選擇潛逃」,因此不准兩人保釋,其間還押警方看管。
案件編號:FLCC40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