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跟二哥真誠對話了再說 - 林夕

林鄭跟二哥真誠對話了再說 - 林夕

如果你有些不打算公開的真心話忍不住要說,會不會對着超過三個人以上說呢?

所謂私底下會面,有多私密?是商界人士,都是利益所繫,彼此沒有絕對互信,林鄭講話,向來跳針再跳針,何以會忽然放下心防,大吐不能說的秘密?

製造一場浩劫、她無能為力、令出於中央、會深深道歉、會辭職下台──可不是隨隨便便能與生意人說得出的感性私人話,除非對着鏡子說,跟老公說。私人會面,有可能給錄音已是常識;現在情勢,用微信的人都謹言慎行,手機有反送中影音,捨不得刪掉,就換個手機才敢過關,有天大膽子,正常人都不敢大剌剌對陌生人洩漏國家機密。

所謂國家機密,遠至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調查進度、近至上訪苦民有何冤情,維權律師都犯了洩露國家秘密罪,這就是實實在在的國情,教育局要加強國民教育,打壓通識科,課綱中不能遺漏啊。

林鄭欲辭職而不得,承認只是傀儡,大大打了國家機器的臉,吐真情後,林鄭翌日開記招,再隔一日又自拍宣布真正「撤回」,一連串緊密的動作,似是有鋪排而意為之。消息洩漏事件無日無之,以常識判斷,誰是最大得益者,誰就最可疑。林鄭心聲不知有沒有向上帝禱告過,但每個字含標點符號,都達到討港人同情、責卸中央的效果,是緩兵之計。再以常識判斷,應是國家藉此製造答應「撤回」的下台階,林鄭配合,減輕為民情而「退讓」對內地感染的效果。

當初林鄭嘴巴硬過香港人的命,說暫緩就等於壽終正寢,死了就等於撤回,法案若不存在死而復生的空間,那麼,說撤回又有何讓步可言?

更嚴重的問題來了。現在經過港共政府中央權威認證,送中法案合法撤回,那麼反對過這條例的人,要不要平反一下?文革2.0已在香港商業機構內展開,以國泰職員所遭受以言入罪的待遇為例,即使沒有參加過合法的示威遊行,連支持反送中者也受到白色恐怖恫嚇,不知還有多少機構,會窮追社交媒體的留言,做出一個「背骨」員工的黑名單?

至於內地甘心被愚弄作假者,反對一條法案通過就等於漢奸、港獨分子,如今又怎麼說?

「撤回」算不算退讓一步?五減一得四,就可以展開始真誠對話,打開無差別的溝通平台?然後就可以在十一之前「止亂」?前晚旺角警署繼續受包圍已經說明一切,繼續舉例,連寫下來也會心痛。太遲了,潘朵拉盒子打開了,警察已經不受控了,林鄭跟二哥真誠對話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