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傷痕】
【本報訊】警方濫用暴力的個案越揭越多,8.11銅鑼灣衝突中,共有六名被捕人士骨折,當中傷勢最嚴重的被捕人阿生(化名)接受now新聞台訪問指,當晚在銅鑼灣被捕後受襲,五小時後才被送院,左邊膊頭脫骹及骨折,需要鑲金屬片及螺絲。他正計劃循法律途徑追究警方濫用暴力,但律師指難以追究刑責。
記者:陳詠恩
已經成年的阿生8.11當晚在銅鑼灣衝突中被捕,他回想當晚跑了不足10米,先被人從後大力地向前推了一下,瞬間再有人衝向他,令他「好似炮彈咁」撞向地面,頓時感到左手劇痛,估計自己當時已斷骨。其後再有人向其背部施壓,壓住肺部令他有十秒難以呼吸。警方將他雙手放在背後反鎖,令他無法活動,他當時發現自己的左手「揈吓揈吓」,惟有用右手輕托左手,以免左手向下墜。
5小時始送院 被診斷「受襲」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曾於8月20日的警方記者會上向傳媒解釋,8.11被捕人士的傷勢,是因為被捕時掙扎,警員以最低武力拘捕時造成。但阿生說,被警方按在地上後,沒有掙扎或反抗,受了傷卻不獲即時送院,反而被送至新屋嶺拘留中心,到凌晨三時多,即被捕後五小時,才被送往北區醫院急症室。
醫生為阿生照X光片後,發現阿生的傷勢非常嚴重,診斷為「受襲擊」,左邊閉合性肩關節前方脫位,閉合性肱骨近端四個部份都骨折,需要做緊急手術,鑲鈦金屬片及螺絲固定。
阿生提供的照片顯示,完成手術後,他的左肩有一道長長的縫針傷口,左手掌瘀青腫脹。醫生指他的傷勢可能引致缺血性骨枯,即缺乏血液循環而導致導致骨頭組織壞死,若出現這個情況,便需要再做手術,並換入金屬支架。阿生現時每日要吃四次止痛藥,稍後會做物理治療。他正與律師商討,研究以法律途徑追究警方濫用暴力。
律師:難追究涉事警刑責
律師林洋鋐曾經就類似情況協助受害人進行民事索償,他認為,在審訊過程中,警方需向法庭披露使用武力及槍彈的守則,由法庭裁決警方有否濫用暴力,但難以追究刑責,極其量只做到要求被告人支付賠償,不過最終若判決警務署長需要賠償的話,都是納稅人埋單:「當然原告人可以同時檢控涉事警員,追究佢哋嘅個人責任,甚至要佢哋個人賠償,但今年出現嘅情況,呢種追究方式非常困難,因為我哋見到鏡頭前,或者警方執法時,你連佢(警員)個樣都見唔到,更唔使講要確認佢哋嘅身份。」
林洋鋐補充,有被捕人擔心有刑事案件在身時,進行民事索償涉及披露案情,可能對案件不利,未必會追究警方濫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