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黃昏林鄭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8分鐘短片,我在港島鬧市的大電視前,與市民一起觀看,噓聲罵聲四起,顯然不受愚弄不收貨,吵得很,只好找個地方喝咖啡刷手機。
周四林鄭與巨嬰張建宗及垃圾桶劉肛華見記者,二人一言不發如靈堂上妹娣紙紮公仔,只得林鄭行屍走肉錄音機。老實說,大家對三角眼喪屍臉已十分厭惡,戀棧權位高薪福利及禮賓府待遇賴死不走,誠信盡失的毒蛾聲稱有能力與廢柴團隊領香港走出困局?墮入死局吧。
撤回不撤回已是廢話,只是得有法律詞彙認定,避免語言偽術。但來得太遲了!6.9不撤9.4撤回,血債大增:港人已失去10條人命(不包括8.31或其他警暴鎮壓的懷疑死亡事件)、3隻眼、2次地鐵恐襲、2人被刀手斬至重傷、千多人被濫捕、百多人被檢控重罪待重判、受傷致殘逃亡不計其數、不少人因白色恐怖丟了工作憂鬱焦慮身心生病……警黑勾結無差別暴力恐襲是目前社會最惡劣狀況,獨立調查委員會由有公信力服眾力的法官律師賢達組成,才可還原真相,解散黑警,付諸法治。
揚言要與司局長落區聽取民意的林鄭,9.8來中環參與「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集會」吧,推進美國國會表決,這才是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