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晚警方在旺角警署向抗議暴力拘捕青年的示威者共發射七發布袋彈,發射前並無警告。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昨辯稱:「我諗從來唔會有暴徒喺扔汽油彈同磚頭之前會同我哋講一聲。」他說在電光火石間,警員需快速回應,否則警員自身及市民均處於危險。
稱低殺傷力
江永祥指出,警方使用武力前,在可行情況下會給予警告,前晚亦多次要求示威者離開旺角警署現場,而根據警員資料,前晚用布袋彈前有以涵蓋方式警告,例如「會以揚聲器警告或呼籲大家要盡快離開,否則我哋會作出驅散,或者警告或呼籲暴力示威者離開,否則我哋會使用適當武力」,但在例如遭彈叉和磚塊攻擊時等危急情況,就難以每次使用武力前都清楚作出警告。
他又稱,當晚有示威者堵路、掘磚,威脅公眾及警員安全,警方警告後仍有示威者襲擊警署及警員,警方在「沒有選擇下」採取行動,發射七發布袋彈,強調使用布袋彈是合情、合理、合法。警方至今未承認在尖沙嘴用布袋彈槍傷爆眼少女,江昨形容布袋彈是低殺傷力武器,並稱從前晚片段見到一名示威者中布袋彈後「其實佢都係痛㗎啫,於是乎佢咪急急腳咁跑離嗰個地方囉,呢個就係我哋想達到嘅效果」。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