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採訪 警:巴士是罪案現場

禁採訪 警:巴士是罪案現場

【警察濫權】
【本報訊】警方繼8.31封鎖太子站阻採訪及人道救援,前晚亦驅趕記者離開被截查的巴士,禁絕採訪。警方辯稱,受查巴士是「罪案現場」,記者進入或干預證物和蒐證,並涉保安和被搜查人士私隱問題。律師文浩正對警方說法感到費解,解釋巴士和太子站是「拘捕地方」,並非案發現場,做法限制採訪權。
記者︰陳建平 曾偉龍

反送中運動至今共有1,183被捕,警方前日拘捕35人。警方前晚在九龍灣攔截一輛巴士,搜查乘客逾兩小時,拘捕33人,涉非法集結和藏有攻擊武器。其間警員趕走車上記者,阻止傳媒拍攝搜捕過程。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辯稱,該輛巴士是「罪案現場」,不適合採訪,避免有人干預證物和影響蒐證,過程亦涉及相關人士私隱,「事實上喺罪案現場設立封鎖線,係警方慣常嘅做法」,並稱被捕人士亦可能利用傳媒直播,向其他在逃人士「通風報信」。

謝聲稱,當晚警員很有禮貌地請記者離開,大部份記者都合作離開,無人反對。他又指,界定罪案現場時,亦會考慮拘捕人數,「喺巴士內拘捕33人,喺太子站拘捕超過60人」,並指8.31當晚太子站月台被用作「臨時拘留區」。

律師指侵害採訪權

律師文浩正對警方說法感到費解,「唔知點解嗰度係犯罪現場」,巴士和太子站均非「罪案現場」,只是「拘捕嘅地方」,真正案發現場在黃大仙和太子站內的某一節列車,警方不應擴大「現場」定義。對於警方指採訪會干擾證物,他指警方應清楚專業記者會小心採訪,不會作出干預,有關做法是侵害採訪權。

記協亦發出聲明,不滿警方要求所有記者下車,更以涉阻差辦工要求傳媒退後10米,令記者無法了解巴士內情況。記協促請警方提供合理解釋,並再次促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立即作出行動,制止警方濫用權力。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聲明則批評警方暗示在場記者阻礙警員工作,指摘警方言論不盡不實,未有交代事實全部,籲警方正視前線警員情緒失控及濫權問題。

一名乘搭涉事被查巴士的乘客駱先生昨於港台烽煙節目《千禧年代》上透露,有警員曾要求巴士司機遮蔽車上攝錄鏡頭,在記者下車後,有警員更向乘客指「巴士已經係警方主場」;九巴拒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