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號晚太子地鐵站8個軍裝警員對待被捕者的惡行令人髮指,當時,那麼多軍裝警員以千幾磅重量膝壓一個手無寸鐵的瘦削青年的頭部和頸部,是「適當武力」嗎?被捕者很快陷入昏迷,卻被警察在地下拖來拖去,還呼喝失去知覺的傷者站起來。胡亂搬動傷者,會令傷者傷勢惡化,甚至造成嚴重後遺症或導致死亡。這一點,稍有常識、受過小學教育的人都應該知道。實在不能不令人質疑,這是正式錄用的香港警察嗎?若是,那麼,他們是缺乏常識還是根本沒有人性?或者既無常識亦無人性。這樣一群既無常識亦無人性的人,身攜武器,手握權力,無法保護香港巿民人身及財產安全,反而嚴重威脅香港人的人身及生命安全。
傳媒這樣報道:「現場FA表示,當時傷者嘴角有血,出現氣促,頸部有腫脹,故懷疑脊椎骨折,要求解開傷者衣物,但只能簡單剪開。急救員要求解開手扣,亦被拒絕。」任何一個正常人看到這段文字,必定心如刀割,怒火攻心。在街頭捉到的人,只是「疑犯」,未被定罪。使疑犯嚴重受傷,傷後胡亂移動加重傷勢,拒絕讓疑犯得到適時、適切治療,這些,都說明了真正的罪犯是香港警察,而且他們還在持續犯罪,他們犯下的是惡劣的人道罪行。請求法律界的人士設法救救香港人。
我們也可以做我們可以做的事,一人一信寄去國際刑事法庭,懇求他們介入調查香港警察暴行,向國際求救!國際刑事法庭email:[email protected],國際刑事法庭website: https://www.icc-cpi.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