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未告先押 少年申人身保護令

遭未告先押 少年申人身保護令

【本報訊】警方藉申請「保護令」以打壓未成年示威者,變相令他們未被落案控告便先遭關押。三名8.29在深水埗被捕的中學生,早前被警方以申請保護令為由帶上法庭,裁判官下令安排三人先入住兒童院「照顧」約一個月,以等候福利官報告。

其中一名男生透過大狀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男生是品學兼優好學生,亦未被起訴,在新學年開學的前一天,將一名15歲的少年關押長達一個月,根本沒有必要,要求即時釋放他。法官今午將作裁決。

以S為代號的男生由父親代表入稟提出申請。S的代表大律師陳詞指,S品學兼優,有其就讀學校的校長可作證明。

律師指關押一個月無必要

大律師強調,認為裁判官杜浩成在新學年開學的前一天,將一名15歲的少年關押長達一個月,根本沒有必要。大狀強調,關押手段是針對那些不受控制的少年,確保他們能如期出席法庭聆訊,惟沒有證據顯示S若獲准返家後,不會與福利官合作;S沒有被控,並非被告,法庭應以S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

政府一方回應指,裁判官是基於S的個人安全考慮,擔心他會傷害自己或其他人,才下令將他關押,故屬一個合法命令,且關押時間只有28天,亦非不合理。

法官周家明(圖)提到裁判官聆訊時曾指可在YouTube觀看電影《Winter on Fire》,質疑男生沒必要外出觀看,但根據男生父親的誓章指,該片須訂閱Netflix才可觀看,且在家觀看跟與朋友在公共放映會觀看有別。周直言欲了解當日聆訊情況,要求政府律師今天正午前呈交有關資料。包括S在內三名中學生,上月31日被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以三人不能判斷自身安危為由,將他們暫交由兒童院舍監管照顧,由警方押解入住,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再訊。
案件編號:HCAL25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