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擬斬件修例禁教育 就業 性向歧視

平機會擬斬件修例
禁教育 就業 性向歧視

【本報訊】性傾向歧視立法爭取超過20年,平等機會委員會經歷八次改朝換代,至今仍原地踏步。新任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承認,同志平權未受保障,但訂立新例也困難,故計劃擴大現行反歧視法例的涵蓋範疇,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在教育、就業、公共服務以至住屋等權利,料最快今年10月展開諮詢工作。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批評,斬件式修例是倒退做法,「即係明做暗拖」。
記者:王家文 梁銘恩

今年4月履新的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不止一次公開表態,支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但關注立法內容和形式,且對訂立新例有保留。他對本報表示,性傾向歧視確實存在,必須正視,但堅持要訂立一條全新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相信會有很大阻力,在現時社會環境下,獲通過的機會也很微。

最快下月展開諮詢

高級入境主任梁鎮罡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爭取同性配偶福利和合併報稅,獲判終極勝訴。朱敏健坦言,隨着多宗相關的司法覆核案件,政府不得不正視同志平權,並透露平機會正研究在現行反歧視法例下,主要是性別及家庭崗位,新增範疇以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福利和個人權益。

他舉例指,若有教師因其同性戀取向而遭校方歧視或解僱,現行法例未必能處理,若將來納入《性別歧視條例》,可保障僱員免因其性傾向而遭受不平等待遇。他認為,當法例清晰列明,有法可依,便可減少爭議,對比同性婚姻等具爭議性立法,相信社會也較容易接受。

除就業、教育和公共服務外,早前平機會委託安理國際律師事務所進行研究,識別21項因香港法律對不同關係的承認而獲得差別待遇,包括房屋、醫療、繼承及稅務等,平機會也會研究將部份選項納入反歧視條例的新增範疇。朱敏健預計,最快10月可展開諮詢工作,聽取各持份者意見,若有共識,便會草擬法例,再提交政府考慮。由於涉及修例,他坦承其三年任期內,未必能完成修例工作;對於最終會否另訂一條全新的性傾向歧視條例,他也未「閂後門」,表示會持開放態度。

議員批評「明做暗拖」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周一嶽於2016年在任平機會主席時,已就性傾向歧視立法發表報告,顯示有逾半人支持立法,其後港大民調更升至近七成,如今朱敏健卻提出斬件式立法,批評做法倒退,「即係明做暗拖」,也因政府在司法覆核案敗訴,不得不做,「只係輸一樣做一樣,而唔係政府終於覺悟前非,主動去立法」。

陳志全強調,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非單純是福利問題,是涉及貶損、中傷及拒絕提供服務等,「唔係少修少補現有法例,做少少嘢就虛應住同志團體,以為社會大眾會收貨」。

他指出,訂立全新一條性傾向歧視條例並不困難,而現行反歧視條例可以作藍本,惟平機會只是無牙老虎,也被政府漠視,「平機會都只係一個意見書,最後關鍵係政府肯唔肯做,有冇心行多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