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廣播劇片段講話流出,在她本人未開記招坦承乃真人真聲之前,已肯定是本尊。
憑什麼?就憑那句:「我沒有去過商場,又不能去髮廊。」
江山不易改,本性更難移,在香港進入「浩劫」時,用半哭腔說到自己私人生活委屈,只有她有禮義廉說得出,好慘好慘,慘到不能去髮廊恤髮。只有自我中心到失去核心,只有不食人間煙火,只讓市民吸毒霧的人,才會想得到,講得出。
如果真覺得犯下了「不可原諒的浩劫」,誰還有心情留意自己的髮型?這陣子沒做過什麼錯事,也無心睡眠,更別說剪頭髮了。喔,或者她偶爾攬鏡自照,不是自省,而是發現自己好樣衰,是時候要去恤個靚髮了。很喜歡強調是她師姐的葉劉,不是說過,若我不能捍衛這個掃把頭,又怎能捍衛廿三條?
這位小師妹,若不能恤髮,又如何能得體地說謊,如何面對記者講廢話?
一隻左眼原來不及髮型失修來得重要,她說過有時間會探望傷者,請問探望過了嗎?有面目去面對傷者嗎?數不盡的衝衝子、逛街遊行示威者、醫護人員員、無辜街坊,只要走得比速龍慢,一律受到照頭棒打的待遇;有些被爆缸的傷者,連先去醫院治療的權利都被剝奪,像雞仔被抓回警署扣留落案檢控,可以想像血塊黏着一撮撮瘀紅的頭髮,是多麼像快被行刑的囚徒啊。
為什麼二十四分鐘長的講話,就只釘着她不能出街,不能去髮廊的慘況?是啦,她這個「犯下不可原諒的浩劫」的罪人,有沒有向中央辭職,抑或戴罪立功,繼續摧毀香港,是個熱門話題。但魔鬼藏在細節裏,認為不能理髮就很慘的人,字典裏不會有同理心,性格決定她的命運,最慘是也害慘了香港人的命運。
既然她公開在記者會上可以說,私下會面的講話不能逐字雕琢揣測,那麼她想不想辭職,也不必考究;要真那麼委屈,欲辭職而不得,然後傲然自認有能力解決亂局,也不合邏輯,繼續委屈也是活該,更何況,以她自以為是的機心,搞不定是向商界博同情,把責任丟回給中央。
剛剛跟人研究,由奶媽降格為賣身的奴隸,如果被中央俘虜了撕毀了辭職信,她內心反應,有沒有一絲欲求不滿後又有一絲竊喜呢?考第一的人累了,想罷考,校長不批准,要面子、權利慾過剩的高材生,會這麼做?
唉,十月一不是死線?繼續燒下去攬炒?那時候,怕香港已成軍管城市,貴為特首可以去商場買廁紙,而一個城市的陷落,最後成就了林鄭恤髮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