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青年扔汽油彈 控方庭上改口

指青年扔汽油彈 控方庭上改口

【本報訊】8.31晚多區爆發嚴重警民衝突,在銅鑼灣、灣仔及太子拘捕多人,昨提堂被控暴動的16人中,一名18歲男學生一度被控方以涉聯同三名不知名人士作出激進行為、包括扔汽油彈為由,要求法庭拒絕其保釋申請。惟辯方質疑,控方案情並無直接指控被告扔汽油彈。控方其後澄清謂,男生當時僅「在場」及身處上述三人旁邊,其中兩人曾扔汽油彈;至於他本人有否參與激進行為,要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最終批准他保釋候訊。

文員涉攜武器須宵禁

浸大副學士生葉君誠被控本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500號、即希慎廣場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王證瑜庭上詢問控方,反對葉保釋是否意味他要還柙至案件完結,控方指「引申嘅結果係咁」。但王官最終批准葉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每周須向警署報到。王官解釋,雖然控方指控葉暴動並不需要證明他曾作出具體行為,惟有關指控是法庭考慮保釋的因素之一,而控方目前並非指控他掟汽油彈;若不批准保釋,他便須還柙頗長時間至案件完結。

此外,同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被捕的文員鍾日祺(33歲),被指當晚在太子站月台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彈弓及48粒螺絲帽。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要求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不反對鍾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並批准鍾以5,000元保釋,不得離港及須遵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WKCC3533/19,KCCC2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