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送中惡法後,傳港府研用過時法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止暴制亂,再惹來法律界質疑,民主黨創黨主席、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李柱銘(圖)指《基本法》下只有立會有立法權,而此法賦權特首會與行政會議緊急立法,「根據《基本法》,(一引用)一定係錯,係違憲」,認為此法更可將港人隨時驅逐及遞解出境,「23條都唔使立,𠵱家要『送中』都送到啦!」
斥害死香港
李柱銘昨於港台節目指,1922年制訂的《緊急法》過時,對上一次使用已是67年暴動,其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生效,同時有《基本法》的實施,而《基本法》訂明,只有立法會才有立法權,直指特首無權自行宣佈立法,「香港𠵱家已經亂晒龍,如果特首與行會可以直接立法,咁直情唔使立法會啦,人大(常委會)都唔需要㖭呀。」李狠批建議政府使用此法的人別有用心,「害死特首,害死特區」;雖然市民可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但李稱:「等佢引用咗先提,可能好多人都已『送中』。」他強調無論是緊急法或出動駐軍都非解決困局的方法,再促林鄭正式撤回條例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同時落實香港真普選,否則再予拖延只是「攬炒」。
不少市民也指實施《緊急法》勢必令香港「攬炒」。昨天在港島區參加宗教活動的張先生稱一旦實施《緊急法》,「成個社會都會係輸家」,香港會喪失國際地位及自身特色,包括自由、法治等基石;從事酒店業的陳先生則指「咁咪攬炒囉!大家一齊踩落去個氹咋嘛」,但他有信心香港能夠浴火重生,「因為香港人吖嘛,香港人就有實力㗎嘛,有實力咪唔驚,重新嚟過囉」。
學生蘇小姐指,「最好就梗係唔好(實施)啦,但係如果去到一個地步咁都係在所難免」;陳先生也特別關注「封網」,擔心屆時不但市民失去獲得反送中資訊、策劃遊行的平台,要部署之後行動就更難,但他指即使當局實施《緊急法》,也無阻市民上街的決心。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