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融經紀向喪母兼曾墮胎的電話店女職員訛稱自己是泰國佛教法師,藉詞可做投胎法事,要求她付款購買手機及租用GOGOVAN,以便接載其亡母靈魂及墮胎嬰靈進行儀式,騙財約11萬元;其後又稱女職員曾與他人性交,或會影響法事效果,故要性交以令她「潔淨」,前後共侵犯三次。涉案經紀昨在區域法院承認19項罪名,還柙至下月17日判刑。
稱性交淨身增法事效果
被告馮天皓(40歲)又名馮俊業,昨承認15項盜竊、一項詐騙及三項以虛假手段促致性交罪。法官指被告在獲准警方及法庭保釋期間干犯本案,加上創傷評估報告指女店員事後害怕與男顧客接觸,影響工作表現,最終本月被炒,俱為加刑因素。
案中24歲女事主是手機零件店售貨員,被告去年8月光顧電話店後,兩人漸熟絡。被告自稱泰國佛教法師,可為事主亡母及墮胎嬰靈舉行超渡儀式,事主對其特殊能力深信不疑。
同月24日至9月7日短短兩周內,被告藉詞租用GOGOVAN貨車在路上找尋事主亡母及墮胎嬰靈、購買iPhone以載着亡母及嬰靈並下載程式處理相關儀式、購買泰銖樹、製作金身像等理由騙財。事主多次過數至被告賬戶,若自己缺錢則向朋友借錢,共涉10.6萬元。
被告又於同月28日向事主稱,因事主在30日內曾與他人性交,令法事效果大打折扣,故事主要與他性交,令她「潔淨」,否則其亡母及嬰靈投胎程序必受影響。由同月28日至9月7日間,兩人三度在酒店性交,當中包括口交及肛交。事主第二次性交後感到陰道腫脹,被告稱屬正常,能沖走事主陰道內的「污糟嘢」。第三次時有肛交,被告稱這可將肛門內的「污糟嘢」封住。
警方去年9月拘捕被告,被告自稱已花光犯案得來的現金及金飾。他又自稱泰國法師,訛稱可跟事主亡母溝通,亡母着他以兄長身份照顧事主。
案件編號:DCCC182/19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