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者:毋須標籤行業

教育學者:毋須標籤行業

【本報訊】「你再曳,警察叔叔會拉你!」多少家長曾經講過這句說話恫嚇孩子?一直以來 ,警察、消防員及醫生等職業,在學前教育都有一種「定型觀念」(stereotype),是兒童賴以信任的人物。翻開幼稚園教科書,不難發現有關「警察」的形容詞傾向正面,例如「警察是一支出色的紀律部隊,他們的服務使香港成為一個秩序良好而又安全的城市」(摘自《各行各業》高班用書,培生出版);「除暴安良」、「正義」」、「勇敢」等都是形容警察的常見詞彙。

可探討具體行為

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黃敏(圖)指出,坊間有教材的形容詞對幼兒來說太過抽象,「像『出色』、『除暴安良』,幼兒未必明白。(老師)可以調整,反而我們可以多講職能,篩選重點。而不是用主觀形容詞,具體講做甚麼更好,要跟生活有關,老師可以調適。」

她表示警察一直有約定俗成職能:維持治安、捉賊、保護市民,「小朋友要有正確概念,下一步才懂分辨警察的(行為)對錯,識分職業操守,大人先不要亂!那不是『洗腦』。」舉例說,若小朋友認為警察揮棍打示威者不對,家長應循子女的同理心討論,認同關心他人行為:「原則是任何人暴力也不支持,卻不用標籤行業——我們要清楚任何行業都有壞分子,醫生、老師也有,只是我們不會jump to conclusions影響小朋友。」

相反,有小朋友或認為警察怎樣執法都是正確,認同暴力控制場面,家長又該怎樣闡釋?黃敏說:「如果小朋友認同『打得好』,那是認同暴力。家長可以講,就算捉到(示威者)也不想他們被傷害,任何人受傷,我們也不想。我們可以跟小朋友探討具體行為,而不是籠統說警察是好,是壞。那是歧視,對警察也不公平。」
■記者羅惠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