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禁遊行係負責任做法

警︰禁遊行係負責任做法

【本報訊】民陣今日遊行被禁止,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表示,禁止集會是負責任和不容易的決定,保障市民人身及財產安全,並留意到有人打算以「行街」和「宗教遊行」上街,但宗教遊行仍需申請,不希望市民刻意違法或挑釁警方。

郭柏聰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過去兩星期示威中暴力升溫很快,而有青年人認為今日是死線,故警方以負責任態度禁止民陣遊行集會,形容是一個不容易的決定。他指,網上有言論指今日「出來行街」或「到維園賞花」,希望市民明白「置身於被禁止嘅集會遊行已經係違法」。他又指,法例只允許沒有申請的宗教名義集會,舉辦宗教遊行仍需通知警方。

律師︰同嗌口號有風險

被問及穿黑衣出現在遮打花園至中聯辦是否違法,郭柏聰指「着黑衫絕對無違法」,但指若有逾百人聚集在同一個地方,具有共同目的,甚至做出粗暴、過界、暴力的行為,已非合法行為,又相信公眾會了解「究竟你落條街做乜」,強調警方絕非要影響公眾外出活動自由,但公眾應知道今日是「相對高危嘅日子」,希望市民不要刻意違法或挑釁警方。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則指出,一班人有共同目的聚集,才會構成集會或遊行,「如果一班人有各自唔同嘅目的,有啲人去賞花、有啲人去購物,或去睇戲,大家有唔同目的,冇共同目的,就唔會構成一個集會或遊行」,但若聚集群眾一同喊政治口號,「似乎係遊行或集結嘅目的」,就有法律風險。

■記者李詠希、曾偉龍